面對李洛的詢問。
丁志忠和林月互相看了一眼。
鞍踏公司確實是主打運動風,現在公司的代言人都是體育界大咖。
“是這樣的。”
丁志忠敲打桌子,給出李洛想要的答案:“其實還得從倚天屠龍記說起,我無意中看到你從水裡出來的那個形象,覺得你非常具有運動氣質。”
“和我們公司一貫的形象很契合。”
“再然後。”
他端起杯子潤了潤嗓子:“也找了你的一些新聞訪談,不得不說李先生的形象一貫非常得體,又不失年輕人那種青春和張揚。”
“沒錯,我們之前都是體育明星代言。”
丁志忠端坐幾分,認真地說道:“但我們也需要更大的年輕人市場。”
“在這方面。”
“我非常喜歡伱展現出來的那種感覺。”
這麼一說,李洛就明白了。
體育明星代言說實話有一定的侷限,尤其是沒什麼重大賽事的時候。
在這方面。
演員、歌手的影響力顯然會更大一些。
對拓展品牌價值也更有幫助。
“謝謝。”
李洛致謝,開始進入正題:“不知道這個合作細節?”
這種事情他找人打聽過。
代言有很多種。
甚至一個公司的代言都會有區分,打個比方,像鞍踏旗下有鞋類、運動服飾類,兩大類別甚至一些細項都可以有不同的代言選擇。
“我們公司想和你達成品牌代言。”
林月開啟公文包,在丁志忠的示意中拿出最下方那份檔案:“我們的價格相當有誠意,給你的代言費是兩年五百萬,這裡是相關細節。”
他們今天準備了三份檔案,代言級別和金額都不一樣。
現在拿出來的。
正是最重要的那一份。
丁志忠一慣相信自己的眼光,經過短短几分鐘接觸,他覺得可以在李洛身上下重注。
別的不說,單憑外觀都很適合運動品牌代言。
“你看一下。”
林月將檔案攤開,轉著遞出去。
“謝謝。”
李洛心臟猛跳,不動聲色地伸手接過。
真是大手筆啊!
怪不得都想成名呢,籤個廣告代言竟然比自己辛辛苦苦拍一年戲掙的錢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