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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幻

虞歡一口喝完水,卻覺得那水太淡了,衝不散她心底裡還在縈繞的溼稠和窒息,那一隻蜘蛛還蟄伏在暗地裡,尖牙利齒,對她虎視眈眈,只是在等下一個機會。

真是操蛋,這要命的感覺。

她想喝酒。

想念那種腥辣的液體在自己的口腔裡遊蕩,想念它們順著食管流入自己的胃部,讓它火熱,發疼,刺激的神經,卻又永遠無法清醒。

只有那種感覺才能暫時的逃離這個悲苦現實的世界。

想睡覺。

江弦生的聲音又從很遙遠的地方傳來:“姐,回家吃頓飯吧。”

這個跟她同父同母的親弟弟,一個跟了父姓,一個跟了強勢的母親姓,性格卻誰也不跟,各長各的。

虞歡只記得自己在沉睡過去前“嗯”了一聲,算是對這個複雜混亂又平常的家庭一點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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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虞歡的碩士研究生已經讀完了,雖然經過了導師的壓榨以及挽留,虞歡還是毅然決然選擇了回國。

夜晚,虞歡驅車帶著江弦生回家吃晚飯。

不對,應該是鴻門宴。

虞歡不止一次羨慕江弦生的名字,聽說老爸江川本來想給江弦生取名江結弦的,意味著與虞薇結髮夫妻,又對應李商隱寫給妻子的《無題》,一弦一柱思華年。

但是後來因為用方言讀的時候感覺怪怪的,就改了江弦生。

一弦一柱思華年,結髮為夫妻,共度餘生。

一開始虞歡還在吃父母的狗糧,後來也只剩下了冷笑。

去國外的時候,虞歡甚至自暴自棄給自己取名Happy·Yu。

一條快樂的魚?導師對漢文化有了解,他是這麼調侃她的。

後來導師親自給她取名I

a,這是來自於愛爾蘭聖賢者的名字,導師一眼看見虞歡時,她戴著一副眼鏡,正在跟別人進行辯論。

辯論的案件是法理學裡面的經典案例,關於裡格斯訴帕爾默案。

帕爾默已經是鉅額財產的繼承人,卻為了保險殺掉了被繼承人,虞歡就帕爾默是否應該被剝奪繼承權跟另外一個女生辯論。

I

a的寓意為富有責任心的女孩,在這一次辯論中導師就從虞歡的身上看到了這種光輝,因為她覺得帕爾默即使殺死了自己的祖父也依舊享受繼承權,他殺人會有相對應的懲罰,而剝奪繼承權並非其中之列。

而另外一個女生指出《民法典》第1125條說:繼承人殺害被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虞歡則認為這個案件是在英美法律的框架下,中國的法律無法全部代入。

那個女人跟她七嘴八舌來回辯論許久,最後說不過了,拍桌而起指著她罵:“虞歡!你真是個沒心的女人!你能不能有點道德!他殺了人啊!為了財產殺了自己的祖父啊!更何況那財產繼承人本來就是他的!他還要動手!他是個畜生你懂不懂!?”

律師最忌諱在法庭上感情用事。

虞歡不在乎。

他殺了人是真的,得到殺人所對應的懲罰也是真的,但是他依舊享有繼承權也應該是真的。

她永遠理性,權衡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