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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方譬一生不弱於人!

林掌門同意了。

事情發生在一個下午,天那麼藍,雲那麼白。

又一次偷偷送藥被發現之後,林掌門直接拎著李莫愁,打上了方譬還沒裝好的門。

“開個價吧!拿了支票離開我女兒!”

在方譬思索支票該填多少的時候,林掌門打斷了他的妄想。

說話還是那老一套,什麼李莫愁是古墓弟子,要守規矩,讓方譬自覺的下山云云。

沒有新意且涉嫌道德綁架。

方譬最喜歡的就是反道德綁架,當即反駁,李莫愁雖然在古墓長大,但她也是個人。

你林掌門年輕時跟著林朝英走南闖北,閱歷無數,現在想當家裡蹲也就算了。

李莫愁花一樣的年紀憑什麼要帶著墓裡空耗青春,大不了常回來看看就是。

再說,不經歷風雨,怎會知道安穩的可貴,堵不如疏。

或許是方譬嘴遁又有長進,也可能是林掌門對李莫愁確實疼愛,總之最後是勉強答應了兩人下山遊歷的事情。

就是林掌門防賊一樣的眼神讓方譬很不爽,不就是順嘴問了一句是不是有個小龍女嗎?

把他當什麼人了,他堂堂。。。數尺男兒,有節操的!

方譬到底還是放下了對李莫愁這個名字的畏懼,主要她給的實在太多。

那些藥材佐料先不提,就光是這次出門帶的花銷就足有幾百兩黃金。

活脫脫一個富婆。

不娶不撩,但得撈!

跟著李莫愁一起,肯定是餓不著,至於方譬的系統,在路上找幾個大戶就是。

喬大俠當年也是這麼幹的,沒毛病。

養傷期間,方譬曾悄悄的開啟過那扇自帶馬賽克的紫色大門。

從正面進去,每次開門看見景象的都不一樣,有岩漿,有礦山。

最危險的一次,方譬看見了一條黑色的馬賽克巨龍。

還好縮頭及時,不然那火球肯定不止能給他換個捲毛造型。

但是,從顏色稍淺的背面進去,方譬就能回到當初離開的那條山路。

能回去就好,好歹待了七八年,算是第二個家。

最重要的是他還有不少財寶沒拿,這要是沒了,至少三天。。。兩天吃不下飯。

而方譬依舊停留在這裡的原因,自然是有好處可撈。

眾所周知,

楊過失去了自己第一任女朋友之後,就躲到了襄陽城外的深山裡,苦練劍術。

進展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