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戶並不準確,獵戶屬於熊瞎子,狼崽子,實在不行野兔子,不挑食。
得找專門捕蛇的才靠譜。
“老李,你還剩多少錢?”
李莫愁開啟包裹看了看:“還有不少呢!”
眼睛被染成金黃色的方譬艱難移開視線。
想要!
但不能拿!
騙一個十四五歲少女的錢,跟騙她手裡的棒棒糖沒什麼區別,很羞恥。
方譬沒有做金魚佬的打算,還是去當大姐姐的掛件比較適合,尤其是那種會賣萌的大姐姐。
當然,大指的不是年齡!
天色不早,方譬沒有帶著李莫愁在野外扎帳篷的打算。
他的睡眠質量一向很高,有可能被毒蛇咬完了才會醒,容易出問題。
朝著有人煙的方向趕去,
還沒靠近,就有此起彼伏的慘叫聲傳來。
入眼的畫面十分經典,
四五個家僕模樣的人正在對一個小姑娘拉拉扯扯,旁邊倒在地上的老人只能在那無能為力的哭喊。
周邊村民面帶怒容,意欲出面,但終究沒敢邁出那一腳,只在遠處觀望。
領頭之人正在旁邊放肆大笑,招呼著手下動手快點,別磨蹭。
“啊,強搶民女,老戲碼了。”
要是還在上高中那會兒,方譬看見這種事肯定義憤填膺,然後高呼放著我來,啊,不是,放開那個姑娘!
但現在嘛,人力終有盡時,眼下局勢就這樣,他改變不了,也不可能滿世界行俠仗義。
橋段沒什麼新意,但該做的事必須要做。
大步上前,騰轉挪移間,除了剛過來的李莫愁,場中只有方譬一人還能自由行動。
主要太久沒能欺負小怪,方譬點穴點的太嗨,一時興起,返了個場,把那姑娘和老人也一起點了。
秦老漢的草屋裡,
驚訝於和某位門房大爺一個姓,但眼見大門早已被砸的粉碎,方譬還是沒有開口多嘴。
“恩公,請用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