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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人活著終歸是要個盼頭的

可那島上的鬼東西不一樣,高於車輪的男性全部送去投胎,這種做法很是血腥,也很殘酷。

可他方某人每次想到那個地方,都會戾氣十足,總是想著那地方再多出些熟透的人就好了!

方譬覺得他能做得出來!

至於他方某人以前經常欣賞的藝術電影,反正有女主角不就行了,何必非要本地的角?

至於自己的童年二次元,很明顯並不能成為他打消念頭的理由,李雲龍什麼時候因為饞日式裝備,就對那些玩意兒手下留情過?

他方某人喜歡看的是藝術作品,又不是產生作品的那個國家!

如果還是在現代社會,方譬不會想這些有的沒的,因為那些國家大事,和他這個混吃等死的社畜沒關係。

他連自己的生活都是一團亂麻,當個老老實實的混子,就已經是他對國家做的最大的貢獻了。

可眼下在這個鹿鼎記的世界裡,他方某人很想動手,而動手的地方,就是那該被核平的島。

人道主義是應該是和人去討論的,而那地方的那些東西,和人這個字眼關係不大。

並不是方某人自身帶有極深的成見,而是那地方一直世代延續的傳統和環境,只會造就出大批觀念離譜的玩意兒出來。

熱愛和平三觀正常的人肯定會有,但機率就相當於,在一群和尚裡找一個真禿子。

再說了,如果方譬不出手,日後這些玩意兒又像他記憶中的歷史一樣,瘋狗似的咬回來了怎麼辦?

無辜?

那踏馬自己的同胞就不無辜了?

夠膽的就和已經被殺害的登州府百姓們,還有方譬所在世界的那段歷史中喪生的同胞們去說,他方某人很想看看,多久能被唾沫淹死!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這句話或許說的太絕對,但確實很有道理。

同族的確並不都是好人,但和自己三觀接近的人數,肯定大於異族。

你憑什麼覺得能拿自己同胞的性命,去賭贏一個從小生活的環境和所灌輸的觀念,就與自己截然不同的種族?

和諧共處直至不分你我,那得是先打服了他們再說,如果你想馴養一頭狼,那就得先把它打成狗!

顧慮於自己的計劃,方譬現在不能展示出飛天遁地的能力,而且他只能動手,做不了善後工作。

因此,在將來犯的倭寇盡數斬殺之後,方譬直接去見了登州府,目前地位最高的管理者。

首先方譬需要用一隻船來作偽裝,畢竟殺敵數量誇張,可以用智勇雙全解釋,但直接踏海而去,可就離譜了。

在方譬的認知裡,現在的世人肯定接受不了這種強烈的衝擊,暴露的太過突然,只會給他自己帶來麻煩。

畢竟如果世上只有一個真神仙,得到的一定不是敬仰和禮遇,而是各種暗害和搶奪,總會有無數的人盯著方譬的力量,瘋狂的想將其佔據。

….

就像他一直所認為的,同族並不代表能是同道,只是出現志同道合之人的機率會更大而已。

不是方譬心裡陰暗,總是帶有惡意揣測別人,而是古往今來,有野心的人從來就沒少過。

畢竟如果利潤達到足夠高的程度,資本家都能把吊死自己的繩子賣出去,何況是成仙的力量。

那麼問題就來了,如果方譬不想被這些整日被麻煩纏住,要麼就殺的他們膽寒,要麼就隱姓埋名,當做自己從來沒來過。

或者更乾脆,直接放棄一切的計劃,開門走人。

那這就會和方譬的計劃偏離太大,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