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小子混在人群裡,裝作不在意的樣子,直接往葉知秋身上撞,即將碰上的時候,好像猛然發現自己失禮的樣子,側身從烏蒙和葉知秋兩人之間的縫隙穿過。
就在貼身的時候,這名慣偷飛快探出左手,藏在指甲下的刀片,切掉繫著錢袋的綹子,右手剛好接住沉甸甸的錢袋,眼看就要脫身了。
葉知秋的靈覺何其敏銳,莫說在白家東廂房裡找到的錢袋,沉甸甸的份量,裡面都是銀錢,離開腰帶的瞬間,他就明白自己遭賊了,卻沒有任何動怒發作的反應,右手像是長了眼睛似的,在小偷的手背輕輕一點,暫時麻痺了他的神經,五指不自覺地鬆開,錢袋恍然落下,順手收了回來。
緊接著,他施展一招“飛龍探雲手”,輕輕一碰,就將小偷身上最值錢的金絲錦囊摸了過來,裡面只有一枚小小的銀鈴鐺。
三人交錯而過,自以為得手的小偷,立即回到人群,準備將錢袋轉手同夥帶走,可惜他的右手空空如也,什麼也給不了人。
緊接著,他就發現揣在懷裡的金絲錦囊不見了,這可是怡紅院裡的相好給的,相當於信物,山盟海誓的見證,竟然不翼而飛了。
稍後,這夥扒手的頭領就得知了來龍去脈,什麼話也沒有說,沉默了許久以後,才嘆了口氣:“終年打雁,今兒被大雁啄瞎了眼。沒想到,那個少年郎還是此道的高手!江湖道上有人傳聞,僧道婦孺,不可輕忽,竟然是真的!”
“大哥,怎麼辦?那個錦囊,就是我的命啊!”
扒手頭領聽到這句話,忍不住一巴掌甩在插手的臉上:“真他孃的丟人現眼!怡紅院裡的姑娘,慣會哄人的,她們說的話,你也敢信?若不是看在兄弟的份上,我早就去弄死她了。”
一個巴掌拍不醒沉入溫柔鄉的半大小夥,忍著臉皮火辣辣的刺痛,插手不軟不硬地頂了回去:“大哥,小紅是清倌人,只賣藝,不賣身的。她說在等我,只要湊夠贖身的錢,我要把她娶回家,放在屋裡頭,給我生個大胖娃娃。”
扒手頭領連連搖頭,冷哼一聲,恨他不爭氣,竟然迷戀於青樓女子,那些風月場所廝混的女人,哪一個是簡單人物,哄地把人賣掉,還會替她數錢。
“那道人神不知鬼不覺地取回寶物,順手還拿走了你的錦囊,敢不敢問他討要回來?嗯……”
插手也不是被愛情衝昏了頭腦的人,在津城路面上廝混,多少都有點眼力,明明知道那位道人不好惹,還要主動送上門,討打了不是?
“莫非老大有了心思,看不上我了,想要借高人的手,將我打發掉?若真是如此,也就別怪兄弟我不客氣了。”
插手自覺頭領心裡起了疙瘩,自己也生出了幾分歹意,可是在最終沒有撕破臉的時候,他看在多年兄弟的份上,還是做不出反目的決定。
“走吧!跟上去看看再說,人家在碼頭上,隨便找人打聽,就什麼都清楚了。”
扒手頭領輕輕揮手,斥退了組合裡各司其職的望風、眼線、翻手、快腿,帶著跟隨自己多年的插手,也是結伴往碼頭前去。
與此同時,葉知秋和烏蒙前後腳抵達碼頭,周圍人頭湧湧,多是賣力氣的抗包大漢,大運河上百舸爭流,千帆競過,輸送漕糧的大船吃水很深,令人不禁懷疑,若是一個浪頭打過去,會否將裡面的糧食都浸溼了。
烏蒙以過來人的身份,勸道:“此處討生活的幫會,可不止是龐然巨物似的漕幫,還有不計其數的僱工自助組織,魚龍混雜,泥沙俱下,裡面的水深地很。”
葉知秋自嘲一笑:“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