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姑娘,我們山水有相逢,就此別過。”王二狗這次終於收起了那賤嗖嗖的模樣,規規矩矩行禮道。
“那告辭。”步箏也行了同樣一個禮,說完便轉身離去。
她剛剛注意到自己已經被好幾撥人跟著了,自己身份特殊,任務特殊,總不能將無辜之人牽扯過來。
竟然有人跟著,正事就只能先拖一拖了,所以現在逛逛逛買買買就成了步箏的首要任務!畢竟自己難得清閒。
或許是女人本性暴露,加上自己不缺錢不缺金的,跟蹤她的探子們可謂是集體崩潰,跟完這單立馬辭職!
步箏走進一家布店,裡面的的老闆見她穿著打扮皆為不凡,忙跑出來親自接客“我看這位姑娘氣質不凡,想必唯有我店最好的料子才配得上姑娘啊。”
其實步箏這次出來,沒帶什麼東西,就帶些銀兩,還有梳妝檯上的所有首飾,只是出來後有拼盡全力買買買,穿著可謂是日日不重樣,且一日金貴過一日,倒也不顯得俗氣。
“我就過來看看,如有喜歡的,定會買下。”步箏敷衍道。
老闆也識趣,便只站在一旁伺候,不再過去打攪。
步箏忽然走到一件成衣面前,這顏色款式看上去都頗為面熟。
“姑娘好眼力,這可是這兩年來城中最時興的款式,姑娘要不要試一試?”老闆見步箏在這件衣服前立足許久,便上想著前介紹介紹。
“我只是看這件衣服有些許的眼熟,”步箏回應道。
“這可是照著兩年前步箏將軍結婚的款式來的,原本都只作婚服,後來她不是和離了嗎,但這模樣款式依然深受那些姑娘們喜愛,便經過修改,成了常服,雖說這面料做功不如宮中的,但也絕對不會輸給那些達官貴人穿的。”老闆笑著介紹道。
步箏用手摸了摸,是挺柔軟的,不過若是穿上,也確實不如她大婚那日的婚服舒適。
“還不錯,我成親那日也是穿這款式的。”步箏看著有點走神,這話也算是脫口而出。
“哎呦,那我得改口稱夫人了,夫人可還滿意?”老闆改口道。
步箏遲疑了一會,說道“還是稱我為姑娘吧,我也離婚了。”
老闆:“那它作為婚服還真是晦氣,不過作為常服那便是件祥物啊!”
步箏:“此話怎講?”
老闆:“你看天下哪個女子不想活成步箏這般?巾幗英雄,為國出征,就算是與渣男夫君和離那也是瀟瀟灑灑,不帶絲毫留戀。”
“滿門戰死,無依無靠,談何羨慕?”步箏不禁反駁道。
老闆發現自己跟步箏是完全溝通不來,只能無奈讓小二自己上。
小二剛想開口步箏卻直接說“更衣室在哪?如果合適,我便買了。”
小二自然是十分開心,恭敬道“姑娘請隨我來。”
步箏從更衣室出來後,著實驚豔了不少人,她本就襯得起紅色,加上這款式原本就是為她量身定製的,她穿上這身簡直美得不要不要的,叫人直流哈喇子。
頭飾雖也不像成親那般繁瑣,只有寥寥幾支珠釵作飾,但好歹都是宮中賞賜下來的,勝在精緻,也襯得起這身衣服。
“好看!不是我說,這衣服其他姑娘也都試過,但都不如姑娘好看,簡直就是為姑娘量身定製的!步箏將軍都未必有姑娘穿得合適!”老闆用盡一生一世來將她讚賞,也不知是奉承還是實話。
“我怎敢與步箏將軍比較,不過這衣服確實好看,包起來吧,不!我現在就不脫了!”說完,步箏也不問價格,便從懷裡掏出張銀票就這樣付了款。
這不懂事的彭佐譯,讓他帶錢就只知道帶一包袱的黃金,多不方便啊,完了自己還得去當鋪換點現錢回來。
老闆看著步箏財大氣粗,本還想在推薦幾身,誰料步箏連錢都不用找了,直接跨門而出。
穿著這身衣服,似乎是想起了遠在家鄉的林尚辰,又還沉浸同步允在一起時的回憶裡沒出來,這倆男人一左一右的,讓步箏心不在焉,對什麼也都興致缺缺,路邊的小販招呼一聲便都買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