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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妙啊!這個主意真是太棒了!”王星星從沙發上跳了起來,忍不住拍掌叫好。

“但是,留下來的那個人,真的會如約把錢打到每個人的賬戶上嗎?”李雪麗提出擔憂。

“這一點不必擔心。首先,我們商量後,決定留下來的那個人,一定是相對讓大家放心的人;其次,跟他簽訂的協議,是具有法律效應的,我們會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協議上可以寫明,這個人在每年拿到遺產後的10天內,必須把相應的錢打到另外五個人的賬戶上。否則的話,每逾期一日,就會產生千分之幾的違約金。如此一來,這個人是不敢不按合同辦事的。而我們也不必擔心他會跑路或者躲起來,因為他必須留在玥海灣小區,才能每年得到遺產。”蘇曉彤說。

“對,你說的有道理!”範琳帶著欣喜的口吻說道。

“那麼,大家是不是都贊同這個方案呢?或者說,還有什麼質疑,也請提出來。”蘇曉彤說。

“我覺得,你這個方法是可行的。”韓蕾說,“但唯一的問題就是……”

“什麼?把顧慮說出來吧。”

韓蕾猶豫片刻,說:“我說的這種是極端情況,不一定會發生,但是我們總得考慮進去,那就是,萬一留下來的這個人,在這二十年中死了的話,該怎麼辦呢?我不是說被殺害,而是因病去世,或者遭遇意外之類的。”

眾人陷入了沉默,隔了一會兒,李雪麗說:“韓蕾說的這種情況,確實是個問題。我們把寶全部押在一個人身上,萬一這個人出了什麼狀況,就全完了。”

這一點,蘇曉彤之前沒有考慮到,一時無法做出回應。範琳說:“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剩下的遺產該怎麼辦?”

眾人左顧右盼,沒人能回答這個問題。顧磊提議:“要不要打電話給馮律師,問問看。”

“對,我們也可以順便問一下,馮律師把亞梅姐的資產進行核算和變現,進展是否順利。”範琳說,“我來打這個電話,開擴音,你們沒意見吧。”

沒人反對。範琳摸出手機,撥打馮律師的電話。響了幾聲後,接通了。

“馮律師,您好,我是亞梅姐的朋友,範琳。”

“你好範琳,我記得你,有什麼事,請說吧。”

“我們大家現在在一起,電話開了擴音,有兩件事,想問一下。第一是,您上次說核算和變現亞梅姐的遺產,請問進行得順利嗎?”

“在推進中,不出意外的話,再過兩個星期,第一筆錢就可以打到你們賬戶上了。”

聽了這話,王星星小聲嘀咕了一句:“馮律師知不知道我們這邊的狀況?”

範琳瞄了一眼王星星,她也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問道:“馮律師,您知道玥海灣小區最近發生的事情嗎?現在的繼承者,不是九個人了。”

電話那頭短暫地沉默了一下。“我知道。”

“您是怎麼知道的?”

“譚警官告訴我的。有人遇害了,他則是主動放棄了繼承權。”

這個話題有點敏感和尷尬,雙方都沒有展開談論。範琳問第二個問題:“還有一件事就是,我們想問一下,假如——我是說假如啊——繼承者只剩最後一個人。而這個人又沒有活過二十年就去世了,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呢?”

“如果是這樣的話,剩下的還沒有繼承的錢,將不再進行支付,而是轉化為社會資產,交給類似紅十字會這樣的組織,用作公益事業。但是這個人之前已經繼承到的錢,屬於他個人的資產,即便本人身故,也是可以作為遺產留給親屬的。我這樣說,你們明白了嗎?”

“明白了,謝謝馮律師,那就不打擾您了,再見。”

“再見。”

掛了電話,範琳說:“馮律師說的很清楚了,如果這個人中途死了,那剩下的錢,也就跟我們沒關係了。”

眾人面面相覷,韓蕾說:“所以我剛才說的那個問題,確實是存在的,假如留下的那個人,恰好……”一時沒能找到準確的表述。

“你就直說吧,如果那人恰好是個短命鬼,剩下的遺產就徹底泡湯了。假如是這樣,這事簡直成了一場鬧劇。”範琳說。

“但是這畢竟是低機率事件。一個年輕人平平安安地活二十年,不是什麼困難的事吧。”王星星說。

“你強調‘年輕人’三個字是什麼意思?”沈鳳霞說,“夏琪死後,我們當中最年輕的,不就是你了嗎?聽這意思,你是想留下來,當那個‘唯一的繼承者’?”

“我沒這意思!不過話說回來,就算是這意思,又怎麼樣?留下來的人又不會多分到錢,不也跟大家一樣,只能得到六分之一嗎?而且留下來的人,在這二十年裡的大部分時間,都得待在玥海灣小區,不像其他人那樣,可以自由自在地去旅行。還得每年給其他人轉賬,不麻煩嗎?所以留下來有什麼好,你以為我想當那個留下來的人呀?”王星星說。

“就算你想,我們也肯定不會讓你當這個人的。”沈鳳霞說。

“為什麼?信不過我?”

沈鳳霞“哼”了一聲:“現在說這個,不覺得太幼稚了嗎?事情發展到這一步,還能信任誰呀?豈止你一個人是不能信任的。”

“那為什麼不能讓我當這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