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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長達二十幾年的和解

如果沒有孩子,不說穿得多好,住得多好,至少她不會餓肚子。

所以,她才會像大多數人一樣,在活不下去時,把李二賣掉。

孩子嘛!以後想要幾個,生就行了!

可當原主轉念一想,那是她的娃!在她的肚子裡住了十個月,經歷鬼門關才生下來的娃!

從哇哇啼哭,到會坐會走,是她一天天熬出來的!

如果不愛他,她真的能憑著一口氣,熬過無助的月子?熬過整整兩年沒有整覺的折磨?熬過整日彎腰幫他學走路的歲月?

她怎麼可能不愛他們?

因為這些苦,有且僅有做母親的人才能體會。

有人會問,不還有爹嘛!

爹?

她上一世時,那些做爹的,覺得掙錢養家,他就很辛苦,很了不起了!

開口閉口就是那句,你不就在家帶個娃嘛!有這麼累嗎?

有這麼累嗎?

有!且比你想像的累!

你能抱著娃上大號嗎?但凡當了媽的應該都可以!一隻手解不了褲子?對當了媽的人來說,不可能!完全不可能!

你能在深夜兩小時起床一次,然後白天正常生活嗎?

但凡當了媽的,都可以!

你能一天二十四小時,被人監視著,連上廁所、洗澡都不關門,被另一雙眼睛看著嗎?

當媽的可以!

你能三年沒有社交,除了買菜做飯,帶娃洗衣和屎尿打堆嗎?

當了媽的可以!

你能吃著飯的時候,去幫別人擦屁股衝馬桶嗎?

呵呵,估計只有當了媽的可以!

你能用手把飄在水裡的屎撈起來嗎?

這個真的只有當媽的可以!

大家同樣一個肩上頂著顆腦袋,都是人。

為啥你嫌棄甚至厭惡心,而當了媽的人都做過?

很簡單,就是因為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