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真是乖,再叫聲祖宗來聽聽……”
“喲呵!小兩口挺恩愛的啊,滋滋滋……瞧這,多甜蜜!”一陣猥瑣到極點的奸笑聲傳來,四個面露兇相的年輕人將兄妹倆圍了起來。
“你們想幹什麼?”
“幹什麼?嘿嘿……”光頭佬面露兇光,說道:“小子,遇到我們算你幸運,哥幾個劫財劫色不劫命,乖乖把身上的錢交出來,把你女人也留下來讓哥幾個爽一爽!老實點,別讓老子動傢伙!”
話音未落,四個人全都掏出明晃晃的雪亮刀片,一步一步走近。
“回家找你媽吃奶爽去吧!”丁雪臉色一寒,身體猛然間高高躍起,如同出弦的利箭,陡然間撲向光頭佬。
“哥,全部交給我!”
話音未落,就聽砰砰砰砰一陣響,四個凶神惡煞的壯漢轉眼間被打趴下鬼哭狼嚎的在地上打滾求饒。
“大哥大姐饒命啊!我們知錯了饒我們一條活路吧!”
“放過我們吧,我們再也不敢了!”
對付這些下三濫的地痞流氓,丁誠最是惱恨,不理會他們的裝可憐,丁誠毫不留情的將四個腦門被丁雪踢爆的傢伙手和腳全部踩斷,然後打電話報警。
警察出警效率還是很高的,不到半個小時十來個警察就趕到現場了。
出乎丁誠意料,領頭的警察頭頭竟是個大美女,那容顏秀麗的少婦女警看起來三十來歲的樣子,她的身材極為惹火撩人,胸前波濤洶湧似乎要將警衣撐得爆裂,丁誠不由得將目光在嫵媚的美麗警花胸脯上停留了將近一秒鐘。
少婦警花看到現場幾個躺在地上悽嚎打滾的混混的慘樣,不由得皺了皺眉頭,說道:“小夥子,你下手也太狠毒了吧?把人制服也就行了,怎麼把他們手腳全部弄斷了?”
“要是我們兄妹倆打不過他們,警官你以為他們會怎麼對付我們倆兄妹呢?對付這些社會的渣滓,就是要往死裡整!”
“倒也是!”美貌的少婦警花點點頭,說道:“兩位,公事公辦,跟我們去警局做個筆錄吧!不會耽誤你們太長時間的!”
“行,沒問題!”
從警局出來,已經是一個小時以後的事情了,此時已經是晚上七點多,正是華燈初上、燈火闌珊的時候。
夜空下的楓葉城很美麗,路上來來往往數不清的人,丁雪挽著哥哥的手臂,頭靠在哥哥的肩膀上一臉甜蜜如同小鳥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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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昨天下午接到站短到現在,居然只增加了1個收藏,要知道昨晚可是更新了兩章啊!需要大家用推薦票把本書頂起來,讓更多的人看到
本書自認寫的還行,但成績並未達到預期,或許是因為這麼多字數了,主角不但戲份少的可憐,還遲遲不肯進遊戲吧。但這是主角的問題,不是作者的問題啊!怎麼能因為主角目前不務正業且存在感不強,就對作者這麼不熱情呢?
主角目前不玩遊戲,是由其性格、人生觀、以及經濟實力決定的。喜歡看網遊文的人應該都喜歡玩過遊戲,大家玩遊戲都是圖個爽,而不是妄圖在遊戲中掙到錢吧?絕大多數玩遊戲的人,多多少少都要往遊戲裡花一些錢,因為可以很爽!
所以主角的設定也是如此,不會因為功利的想要靠遊戲掙錢而去玩遊戲。所以不會把主角塑造成一個千篇一律一聽哪個會火爆的遊戲要開服,就興沖沖的第一時間進入遊戲以為一步領先步步領先的靠遊戲發財的人,更不會把主角設定成專門重生過來玩遊戲的人。主角玩遊戲,和你我一樣,圖的就是一個爽!
說句題外話,落魄的人重生後就一定牛逼麼?我覺得未必如此。一個人潦倒,必有其理由,或因性格缺陷,或因智慧有限,無論是性格還是智力能力,都不是重生一次兩次十次百次可以彌補的。前世玩遊戲不行,靠在論壇看到的攻略重生一回就能抓住所有機會?我會在本文設定一個反例。
羅羅嗦嗦這麼多,主角丁誠已經很不耐煩了,被冷藏了那麼久才放出來,急不可耐要進遊戲各種開掛賺錢收小弟開後宮了呢!
你們信麼?
反正我是不敢阻擋丁工如龍傲天般崛起
今天第二章設定在下午一點半自動更新,第一次操作,不知道行不行,不行的話,就等晚上8點左右。第三章在晚上九點,如果第二章推遲,就定在晚上11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