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到裡邊的時候,林祖樂才發現歐陽嘉嘉並不在家,問了王珍珍才知道,原來歐陽嘉嘉出去旅行去了。
作為一個富婆,歐陽嘉嘉基本隔三差五就會出去旅行一趟。
畢竟她自己一個人,又沒工作,待在家裡的話,除了打麻將就是逛街購物了。
偶爾出去旅行一趟,是個不錯的選擇。
至於王珍珍,她的本職工作是教師,平時還挺忙碌的,壓根沒時間陪歐陽嘉嘉出去玩,也就只有在寒暑假的時候才會一起出行。
林祖樂原本想要和王珍珍一起聊會的,但沒坐多久,他就被馬小玲趕去做飯了。
這幾天在馬家,一直都是林祖樂在做飯。
馬小玲也因此知道了林祖樂擁有一手好廚藝。
這就讓林祖樂在她心目中又加了幾分,要不是覺得太快,馬小玲甚至想直接拉著林祖樂去登記。
她向來是個果決的人,在沒了詛咒的影響後,對戀愛的態度也不再猶豫。
更何況她跟林祖樂之間還沒有出現僵約那樣的三角戀,馬小玲完全不用顧忌。
在林祖樂的操作下,很快整個屋裡都瀰漫著食物的香氣。
王珍珍不由自主的抽了抽鼻子,對馬小玲問道:「小玲,樂哥的廚藝很好嗎?」
馬小玲用力的點了點頭道:「不是一般的好,珍珍,你是不知道,這傢伙做出來的東西,比我在外面吃過的頂尖餐廳的出品還要好呢!我感覺那個史提芬周估摸著也就這個樣子。」
史提芬周是港城有名的食神,王珍珍是聽說過他的,雖然沒嘗試過他的手藝,但從電視上看到他那花裡胡哨的技術,以及評論員那誇張的表情,就知道他做的東西肯定很好吃。
現在馬小玲竟然說林祖樂的手藝可以和史提芬周比,王珍珍一開始是半信半疑的,但想到馬小玲的為人,又覺得她不可能為了這事誇大其詞。
不管怎樣,反正一會嘗一嘗就知道了。
隨後,王珍珍就體驗了一回,什麼叫好吃得連舌頭都要吞下去。
林祖樂做了一桌子的菜,基本被馬小玲和王珍珍兩人消滅得一乾二淨的。
這兩個平時吃飯特別斯文的女孩,這次卻在林祖樂面前表演了一番什麼叫狼吞虎嚥。
「樂哥,你做的菜實在是太好吃了,我長這麼大,還從來沒吃過這麼好吃的東西!」
林祖樂聞言笑了,剛要說話,馬小玲就搶先一步說道:「那你以後有空就到我家吃飯。」
王珍珍聞言驚愕的看著馬小玲道:「你們準備同居嗎?」….
馬小玲一臉無所謂的說道:「有什麼問題?我準備把我那邊當成工作室,搬去他那住,他那的裝修和空間都要比我那大。」
王珍珍結結巴巴的說道:「可是,可是你們這會不會太快了?!」
馬小玲聞言揉了揉王珍珍的臉道:「珍珍,遇到合適的,自己又喜歡的人,就得抓緊,不然一旦錯過了,可能會後悔終生,我覺得他挺好的,各方面都符合我的要求,不趕緊把自己嫁出去,還拖什麼?」
王珍珍一時間竟無言以對,不過她覺得馬小玲說得還是挺有道理的。
遇到合適的就得趕緊動手,不然就被被人搶先。
她現在就是最好的例子。
都還沒來得及行動呢,馬小玲就直接來了個全壘打。
一點機會都沒給人留下。
「那要不要我幫你一起搬東西?」
「不用,阿樂他會搞定的,對不對?」
說到最後一句的時候,馬小玲看向了林祖樂。
林祖樂還能說什麼?自然只能點頭稱是。
「不是,領導,這個事情真不是我編的,那兩具古屍,確確實實的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