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取得也好。
又走了好一陣子,兩人終於到了郭北縣。
大街上有人拔刀就砍,三兩句沒談攏便大打出手。
“嘖。”
譚文傑直搖頭。
這些人一個個身上充斥戾氣,每個商人眉梢都掛著奸詐,拿刀隨便砍,絕對不錯殺一個人。
“譚兄,我去收賬,等我拿了錢請你吃東西。”寧採臣說道。
畢竟譚文傑說了兩次請他吃東西,雖然沒吃到,他覺得自己也要有所回報。
“阿臣,你果然是好兄弟。”
譚文傑拍拍寧採臣的肩膀。
“我也去賺點錢。”
他雖然沒有打到獵物,但他有金子。
用法錢買一枚幸運金幣,隨手捏成金餅,再用指甲掐開搓成金豆子。
沒用幾分鐘,譚文傑便搖身一變成了有錢人。
還順手買了個鳥籠把鳥妖裝進去。
作為一個書生怎麼能沒有書在身邊呢,譚文傑大步流星直奔書攤去。
“這幅畫怎麼賣?”
譚文傑一眼便看中了掛在書攤的一幅畫。
鳥籠裡的小雪也看見了畫,認出了對方身份,自己銷冠的強有力競爭者,聶小倩!
真不愧是自己宿命中的對手,竟然只靠一幅畫就把身旁的大老粗獵戶俘獲了。
小雪不清楚譚文傑哪裡得到的黃金,不過有錢不買吃的或者娶媳婦,竟然買書買畫,真的和那群去蘭若寺的書生一樣腦子秀逗了。
“20兩。”老闆搖頭晃腦。
“2兩。”
“成交!”
靠,虧了!
譚文傑收了畫,但有點不甘心:“不贈送點東西?”
剛巧一個書生提著厚厚一摞書走來:“老闆,賣文章。”
書攤老闆看都沒看,說道:“十文。”
“這麼少?”書生低頭看著自己寫的書。
他寫書用的紙成本就不下五十文,還有筆墨和時間,沒想到完成文章以後還打折了。
“你不看看我寫了什麼,我的文章很……”
“你賣不賣?”
“賣,十文,給錢!”
書攤老闆捏了銅板給書生,然後看向譚文傑:“這些贈品怎麼樣?”
“贈品?”書生看了一眼譚文傑。
“你把我的書賣給一個獵戶?”
“獵戶吃你家大米了。”
竟然還有職業鄙視鏈,氣抖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