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文傑翻了翻口袋拿出5兩放在女人面前。
“趕快埋了你爹吧,不然都快臭了。”
他看了一眼女人身後的屍體,屍體是真的,但大機率不是她爹。
那女人竟然轉頭拿著5兩銀子找到了不遠處的棺材鋪老闆,將錢和爹一起託付給了對方,然後就揹著小包裹快跑著追上了譚文傑。
“你爹知道你這麼孝順,一定會死不瞑目的。”
直接讓人幫忙處理,你就不怕下次在餐館和你爹偶遇啊。
“你買了我,我是你的了。”
“我不提倡人口買賣。”
“我是你的了。”
她很固執,旁邊的人羨慕看著譚文傑。
真好啊,5兩就買了一個如花似玉的老婆。
“我要你幹什麼,還要給你一口吃的。”譚文傑搖頭,“你連埋自己爹的錢都賺不出來,跟著我肯定要混吃混喝,而且我是要趕考的書生。”
“我可以為你磨墨,為你縫衣服,為你做飯。”
“我是說我肯定要中狀元的,前途無量,你怎麼淨想便宜事!”
看你的小人書中狀元吧!
她心中吐槽,表面上卻道:“我是你的,你讓我做什麼都可以,你付錢了,我只跟著你。”
“讓你做什麼都行?”譚文傑忽然問道。
“當然。”
“那你能不能發誓?”譚文傑想了想,說道,“如果有違誓言就天打雷劈,死無葬身之地。”
你好惡毒。
可是一想到自己也想要對方的命,等他被樹妖吃了以後就沒人可以命令自己了,當即要點頭。
“等等。”譚文傑搖頭,“換一個要求吧,沒必要發誓。”
“啊?”
譚文傑轉頭走向了一旁的書攤,女人邁步跟上。
書攤老闆認出了譚文傑,笑呵呵打招呼:“公子,又來買書啊?”
“你這裡有沒有工作,像是抄書的工作。”
“當然有,不過價格可不高啊。”書攤老闆說著拿起一本書,“像這樣一本,您自備紙筆,我只給十五文。”
“紙筆多少錢?”
“有不少書生都想做這份工作。”書攤老闆算盤都沒拿,“這麼和您說吧,本錢少說也要十文,只要抄的快,一天能寫兩本。”
“也就是說一天最多賺十文?”
油燈的費用、毛筆磨損,以及寫手自己的身體損傷都不算成本。
“是啊,我已經是方圓幾里價格給的最高的。”
“是不錯。”譚文傑點頭,對女人招招手,“你不是說我讓你做什麼你都想做?過來給我抄書賺錢。”
書攤老闆看著跟在譚文傑身後的黑裙女人。
長這麼漂亮去抄書賺錢,你是懂浪費資源的。
女人乖巧點頭。
他毫不憐香惜玉的將東西丟給女人,讓她抱著,看的老闆鄙夷不已。
人都是有良心的,在面對長相好看異性時,良心將會最大化,沒有時也會裝的很有良心。
考慮到還要和譚文傑做生意,書攤老闆選擇了多看兩眼免費的,美女不如錢重要。
譚文傑又買了些東西,兩人才離開郭北縣往蘭若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