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79版刑法規定,同樣是毀壞裝置,追究範曉斌和追究杜向陽的罪名卻不一樣。
由於範曉斌是偷用數控機床幹私活導致的裝置損壞,就屬於刑法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規定當中的第一百二十五條中的毀壞機器裝置、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集體生產的罪名,在現實生活中,通常被叫做破壞國家財產罪。
而杜向陽這種,則屬於刑法第八章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的國家工作人員由於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到重大損失的罪名,也就是瀆職罪。
在現實的司法實踐當中,瀆職罪的立案標準有兩個。
第一個立案標準,就是參照1988年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的《關於懲治貪汙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當中的規定,立案標準為兩千元。
第二個立案標準,則是行為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達到三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
本來追究杜向陽的責任很簡單,不管是從熱繼電器被毀壞造成損失的金額來計算,還是熱繼電器損壞造成薩熱姆數控機床三個月不能夠執行讓重機廠停產不能夠完成訂單的,都夠到了瀆職罪的立案標準。
但是現在郭永和如果出手幫忙把熱繼電器修好,那麼薩熱姆數控機床馬上就可以恢復執行,停業停產三個月這個標準就夠不上了。
所以只能從造成財產損失的案值來計算了。
聽完郭永和的解釋,向立新很是吃驚。
郭永和作為技術人員,精通進口數控機床的維修和保養也就罷了,怎麼對刑法也會如此精通?
可是他哪裡又會知道,當初因為範曉蕾的意外身故,王彩玲和範曉斌為了能夠向內配廠多要一點賠償金,逼得郭永和把整個79版刑法都背誦了下來。
“郭技術員,那你的意思是?”向立新沉吟了一下,說道。
“向廠長,”
郭永和說道:“本來呢,這個熱繼電器,我可以免費幫你們廠給修好。
“可是這樣一來,就等於說你們廠沒有什麼經濟損失。也就是說,只能廠規上對杜向陽進行處罰,而夠不上追究杜向陽瀆職罪的責任。
“所以呢,以後你們廠裡裝置出了什麼問題,我過來免費幫你們修理都沒有問題。可是這次幫你們修理熱繼電器,是必須要收費的。”
“這個沒問題!”
向立新爽快地點了點頭,“本來你幫我們修好熱繼電器,就應該收費。只是這個具體收費標準,郭技術員你覺得多少比較合適?”
“我的意見有兩個選擇。第一個選擇,可以按照法國薩熱姆公司售後人員上門維修的收費標準來計算。
“第二個選擇,就是按照你們廠從法國薩熱姆公司購買一隻全新的熱繼電器來計算。具體採用哪個,向廠長你自己決定。”
郭永和看著向立新。
他非常瞭解這個時候西方那些裝置供應商的尿性。
不管向立新選擇哪個,費用都至少在五千元以上,不僅遠遠超過了瀆職罪兩千元的標準,而且達到了情節嚴重的標準。
也就是說,這兩杯毒酒,不管向立新讓杜向陽喝哪一杯,刑期都至少五年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