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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前歌後舞

“巴人之所以反叛,是因為官府失信在先?”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城頭的火把被點亮,夷道的備戰在縣吏們的組織下有條不紊地進行著,縣卒緊張地注視著夷水的上游,而黑夫也從巴忠那兒,得知了一點這次夷道巴人反叛的“內幕”。

巴忠道:“然也,領頭的君長樊禽聲稱,原本夷道官員與本地的巴人諸部說好了,各部統計人數,每個巴人繳納賨(cóng)錢56文以當徭賦,如此便不必被徵調去做徭役……”

黑夫知道,所謂“賨”,就是巴人對錢的稱呼,這筆錢是作為抵徭賦徵收的。此外每戶出口賦,布八丈二尺,若按《金布律》折算,約值113錢,不及秦國人頭稅每人240錢的一半。至於用作箭尾的野雞翎三十羽,對於漁獵為主的夷道巴人而言,也並非難為之事。

夷道巴人承受的經濟負擔,比一般的編戶齊民輕鬆多了,這也是秦國為了穩定邊疆的懷柔之法,確保了過去數十年裡,夷道沒有出過大的叛亂。

巴忠繼續道:“然而去年,秦楚戰於青陽、潺陵,夷道人手不足,便臨時徵召了各部去做屯卒,與楚人交戰。當時有一名叫樊猶的小君長在潺陵服役,聽說其妻要生產,便帶著手下五十人逃走。事後,夷道的縣尉帶人將樊猶緝捕,帶回夷道交予縣丞和獄掾審理。”

獄掾就在跟前,黑夫讓他過來,一說起此事,獄掾面色有些尷尬:“此案的確是我審理的,那樊猶及其屬下既然已被徵召為屯戍守卒,已接受徵調文書,不管是不是蠻夷,都應視為兵卒,歸都尉管轄。彼輩未到屯所,竟中途逃亡,已違軍法。”

那個叫樊猶的巴人君長也沒有坐以待斃,他雖然不懂法,可卻找個一個懂秦律的“夏子”,來代自己辯護,他們搬出了秦國用來管理少數民族的《屬邦律》和《蠻夷律》來說事,認為律令上明明允許巴人免役,君子犯法也可以減免,所以就算要懲罰,輕輕懲罰,罰掉錢即可……

獄掾卻道:“話雖如此,但《蠻夷律》裡只說了可以免徭,未說可以免戍役,《屬邦律》也不赦死罪。況且官府已下令徵調,樊猶等人即為屯卒,當按《戍律》來管理,去亡即有罪,定要重罰!最後此案夷道縣廷不能決,於是上報到了郡廷,請郡上裁決……”

獄掾這麼一說,黑夫算是理清楚此事的來龍去脈了,縱觀此案審理的全過程,在程式上是合法公正。樊猶歸案後,夷道官員在對其進行訊問、詰(反詰、論辯)、鞫(審判官宣讀庭審調查的結論)、讞(上報議定刑罪)時,均圍繞著當事人的“去亡”行為及《戍律》的相關規定進行。

被告請來幫忙辯護的人,則援引《蠻夷律》《屬邦律》的法條進行辯解。最後,在夷道官員在無法確定被告罪刑的情況下,將其作為疑案按奏讞程式上報。

就在今年的一月三日,南郡郡丞做出了判決,裁定樊猶腰斬,那跟著樊猶逃走的五十人,也盡數被當做逃兵捉拿斬首……

這樁案子,就像在一個本來就隨時可能溢位來的池塘裡扔下了一塊大石頭,頓時掀起了軒然大波!

在秦國南郡、夷道官員看來,他們只是按照律令處死了一群該死之人,不過在巴人看來,這簡直是不可理喻,他們只覺得自己被秦國欺騙了,說好的免役、減罪的好處,全是假的。

楚國使者看準了這個時機,進入各部進行遊說,巴人的君長們聽說秦國去年大敗,死了七個校尉,擺指一算,南郡頂多也就三四個都尉啊!於是便心一橫,竟叛秦附楚。

這麼說來,就是一場大官司引發的血案啊……

巴忠無奈地說道:“所以樊禽鼓動巴人叛秦時,藉口便是背信棄義,為血親復仇。”

作為一個巴人,巴忠是力主雙方最好不要打起來的,所以還在勸黑夫:”左兵曹史,據我粗略觀察,主要是那樊猶之兄樊禽在極力鼓動,並非所有君長都欲反秦,若是再讓我去遊說一番,或能讓不少人回心轉意……“

“來不及了。”

黑夫搖頭:“若是今日以前,或許還有餘地,可如今夷道縣長、縣尉皆亡,這結是徹底結死了,你奔波了一天,先下去歇息罷,勸降之事,稍後再言。”

讓巴忠下去歇息後,黑夫對城頭的百將、縣吏們道:“巴人剛剛伏擊勝了一場,殺縣長、縣尉,必因勝而驕,此刻派人去勸降,效果不大,反而讓吾等顯得怯懦,非得等巴人來攻城時,予以當頭痛擊!讓巴人諸部知道想破城是痴心妄想,等到援軍抵達,巴人也心生悔意時,再派人去招降,如此方能讓諸部土崩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