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二年,四月初二這天,臨淄郡狄縣,發生了一件大事。
本縣最大的豪強田儋,綁了自家的一個奴僕來到縣寺,說這奴婢不敬主人,欲悄悄逃跑,請求官府同意田氏謁殺之……
依秦律,主人對其奴婢用刑、處死,須經過法定程式,即應提出理由,報請官府核准執行,稱之為“謁殺”。否則,就構成“擅殺”、“擅刑”之罪,要負相應的責任。
大多數齊地諸田對此嗤之以鼻,奴僕是私有的財產,對他們而言,跟犬馬沒什麼區別,殷周春秋六國,都是這般規矩。殺自家的犬馬,需要稟報別人麼?那為何殺死奴僕就得官府同意?
故齊地諸田,遵守這條命令的不多,想刑便刑,想殺便殺,官府中,空降而來的秦吏難以控制地方,連維持基本治安的人手都沒有,又豈會管得到地頭蛇們家裡去呢?
然而過去幾年間,田儋一家為了顯得自己服從秦吏統治,每逢要處死奴僕,必先謁見縣令、縣丞,給足了長吏們面子。
於是,兢兢業業的狄縣令未曾生疑,便如往常一樣,在廳堂接見田儋。
但這一回,在縣令、縣丞處理“謁殺”的過程中,卻不防田儋帶來的幾個年輕人突然暴起!亮出藏在懷中的短匕,逼向秦吏。
整個過程裡,本地徵召的縣卒都目瞪口呆地看著,一時間,鄉黨和上司,竟不知道該幫誰。
獬豸冠(xièzhì滾落在地,鮮血在律令的廳堂上流淌,田儋親自上前,割下了縣令、縣丞的頭顱!
“咚咚咚!”
片刻後,田儋家中響起的鐘聲,成了行動的訊號,從良已久的遊俠兒們集體出動,他們數十上百,從里閭巷子聚集到田儋府上,一捆捆藏在窖裡的武器被門客分發到他們手裡。
得了兵刃後,輕俠們便與田氏門客一起,穿街過市,齊趨縣寺。在田儋帶領下,與縣尉發生了劇烈戰鬥。
三吏中僅存的縣尉雖然有心殺賊,只可惜手下能用的人太少。整個狄縣,除了縣寺裡的十多名官員外,都是土著小吏,連縣卒都是就地徵召的,早就被田儋滲透殆盡。事發時或選擇反戈,或選擇旁觀,縣尉連一個時辰都沒撐住,腦袋便也被砍下,與縣令、縣丞一起,整整齊齊地懸在城頭上……
沒有根基的建築是脆弱的,沒有群眾基礎的統治也一樣。半天之內,狄縣便陷落了,秦吏被殺盡,屍體劈砍得不成人樣。還有那些”助紂為虐“”為虎作倀“的本地人,也慘遭殘酷報復,男人殺死,妻女則成了輕俠們發洩的戰利品。
就在普通黔首關門閉戶,對此事心驚肉跳時,從隔壁千乘縣,又開來了一支數千人的隊伍,卻是去那邊舉事的田榮,已迎了登陸的田橫、田都及四千海寇,也奪了千乘縣,過來與田儋匯合。
兄弟多年未見,相聚自然有說不盡的話。
對田橫而言,這是遊子遲到多年的復歸。對田都而言,這是為家族父親報仇。對四千“盜寇”而言,這是生存下來,並奪回他們昔日生活的最後機會。
而對於田儋、田榮來說,這次舉事,卻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他們最新得到訊息,繼膠東之後,濟北郡和琅琊郡那邊,也已經在謀劃清理諸田了,秦始皇帝似乎認為,發生在琅琊莒南的那場刺殺,與諸田有脫不開的關係!
眼下的局面是,舉大事或能生,空待必亡!
故而,田氏兄弟才乘著田橫歸來,倉促舉事,幸好秦朝在狄縣、千乘的統治太薄弱,裡應外合,居然輕鬆便拿下了。
田榮有些驕縱,但田儋卻搖頭說,這才剛剛開始,臨淄的數千駐軍,是他們接下來最大的敵人。
隨後,田氏三兄弟在狄縣召集豪長子弟,宣佈道:
“齊,古之建國也,然王建失國,秦人殘暴,餓斃於松柏之間,真乃奇恥大辱也!秦吏濫殺無辜,繩法豪族,苛待諸田,齊人苦秦久矣!今秦始皇帝已死,齊亦當復國。”
既然打的是復國旗號,當然就得推舉首領。田儋雖然是這次舉事的主謀,但他知道自己兄弟三人畢竟年輕,能得輕俠海寇人心,廣袤齊地的諸田家族卻不一定買賬。
想要復齊,光憑几千人一腔熱血是不行的,還得讓諸田都參與進來,以數萬十萬人之力,才有一絲勝算。
一番商議後,四田便推了齊王建的弟弟,躲在千乘縣的公子田假出來,要尊他為王,以號令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