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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四章 再填人丁

趙玉濤父子從醫院回來以後就分開了。球球去了李金鳳那裡,而趙玉濤則是回了公司。

隨著年齡的增大,趙玉濤漸漸的減少了很多應酬,雖然喜歡喝酒。但是現在不是從前因為生活而喝酒,現在則是品酒,和志同道合的人喝酒,就像父親或者的時候一樣。

而且年紀大了,心也軟了很多,對於他來說掙錢只不過是為了不讓自己閒下來,真正對他的意義已經不大了。

就像他之前和球球說的一樣,現在他和李金鳳掙的錢,夠子孫後代過幾輩子的了,當然了,他所說的是正常生活。而不是胡吃海喝亂花錢。

現在趙玉濤和李金鳳喜歡做公益,做慈善,球球回來以後,公司也有人管理,他們沒事也會去需要幫助的人的家裡,或者是去敬老院孤兒院之類的。

按照他們的說法,錢是從社會上掙回來的,現在有錢了,同樣也要回報社會。

而且兩個人現在還資助了十幾個大學生,這些孩子都是家庭因為各種原因貧困潦倒而上不起學的孩子。

趙玉濤和李金鳳知道以後就會過去幫忙照顧家裡,然後資助孩子去上學,因為兩個人沒有文化,雖然後來自學了很多方面的知識,但是終究沒有上過大學。

這在李金鳳心裡是一大遺憾,所以當她看到身邊有因為貧窮而上不起學的孩子時,她心疼的很,她想幫助他們。最起碼要讓孩子們嘗試大學的風光。

因為慈善,兩個人越走越近,關係也越來越好,共同的愛好讓他們有了更多的話題。雖然還是沒有在一起住,但是兩個人聚在一起的時候多了起來。

受到他們的影響,球球和周思涵也愛上了公益活動,定期的也會去參加。球球堅信,好人有好報,多做善事不會錯的。

就在球球和周思涵結婚的第三年,趙家迎來了新的成員,周思涵生了孩子,而且還是一個白白胖胖的大小子,這可把趙玉濤高興壞了。他也當爺爺了,那種心情是形容不出來的。

就像當年他的爺爺給他起名字一樣,孫子的名字也是他來起的,苦思冥想了幾天,終於趙玉濤想到了一個名字,叫趙子豪。

對於這個名字,趙玉濤是這麼和大家解釋的,他希望自己的孫子是趙家子孫裡最讓他自豪的存在。也希望小子豪會越來越好。

因為兒媳婦生孩子,李金鳳則是回家和周思涵的母親一起照顧她。公司的事情則是直接交給了球球。

李金鳳這邊因為事情少一些,所以球球管理起來也容易的多。而且有趙玲在旁輔助,也不怕出什麼亂子。

現在趙玲也馬上要退休了,本身她就比趙玉濤兩人年紀大點。現在是她在公司的最後一年了。而李金鳳也趁著兒媳婦生孩子提前退休,然後讓趙玲幫著帶帶球球。

因為李金鳳這麼多年誰也不放心,唯獨放心趙玲。可以這麼說,在這個公司,趙玲就是公司的二老闆,不僅僅有權利,更多的是威信。

時光荏苒,原來鳳香園的這批老人都已經接近退休了,而像廚師什麼的,也就是趙玉濤的師弟們都已經退休了,因為本身他的那些師弟就比他年紀大很多。身為師弟只不過是因為他們入門時間晚罷了。

而作為酒店,趙玉濤和李金鳳的兩個店能持續這麼多年真的不容易。因為酒店不是企業,能存活這麼多年屬實不容易。

而這些都是得益於趙玉濤當年的決定,那就是成立公司,以公司制度化,統一協調管理。系統化,模式化。讓鳳香園真正成為一個品牌。

其實按理說,趙玉濤和李金鳳完全可以把鳳香園的品牌做的更大,更強,可以推向全國各地,那樣的話,品牌效益會更大。

但是趙玉濤有自己的想法,推向全國不是沒有這個實力,只不過他有自己的顧慮。

第一點是管理,雖然成立公司可以系統管理,也可以全國各地派人入駐,但是終究不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他怕偷雞不成蝕把米,到頭來一場空空。

第二點是現在的他對於錢根本沒有想法,他喜歡錢。因為有錢了可以做很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他不貪財,他知道盜亦有道,取捨有度。人這一輩子,能花多少錢都是有數的,掙那麼多有什麼用,夠子女後代生活就行了。再說了還有這麼多產業留下,只要經營合理,雖然不知道能不能比現在好,最起碼不會比現在差。

第三點是因為他沒有那個野心,其實和第二點差不多,但是趙玉濤卻分開想的。他只想安穩的過一輩子。不想把自己的事情鋪的那麼大,然後全國各地的跑,有操不完的心。

看到自己有了孫子,趙玉濤更加不願意去公司了,每天沒事就往別墅跑,哪怕看孫子一眼,他都開心的不得了。

反正公司有晴兒,而且球球也可以管理,他也還有幾年退休了,球球早晚是要接手的,晚一年早一年沒什麼區別。

而趙玉濤的公司唯一一點比鳳香園好的是晴兒還年輕,她還有很多年才可以退休。可以說現在正是風華正茂的好時候。有她在,趙玉濤也放心。

和趙玉濤同樣想法的還有周軍,姑娘給自己生了小外孫,可把他樂壞了,跟趙玉濤一樣,每天都會過來。

因為要照顧周思涵和孩子,所以周軍的妻子和李金鳳都一直在別墅住著方便照顧,但是周軍和趙玉濤則不行了,畢竟他們在很多時候不方便。

反正都有車,沒事的時候開車過來也沒多長時間。

而趙玉濤兩個人每天都是從別墅走了以後,跟著周軍找個地方喝酒去。也不去什麼高檔的餐廳什麼的,他們都已經吃夠了。一個是廚師出身,一個是大企業老闆,什麼沒吃過。

所以他們專門找那種小吃,經濟實惠還有味道。有的時候也會去路邊攤吃點燒烤。那種感覺別提多好了。

就像當年的林志國幾人,在一起哪怕吃個大蔥蘸醬,幾粒花生米都可以喝到通宵。

不論吃什麼,不論喝什麼酒。而是要看喝酒的人是誰,喝的是一種情調,喝的是一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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