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懷義坐在審訊室裡,隔著光禿禿的鐵欄,一言不發地望著面前的王瑞川。
“周瑾已經招認是你開的槍,”王瑞川戴上一隻耳機,公事公辦地問,“為什麼?”
陳懷義吊兒郎當地坐著,擺明瞭不配合:“這不很簡單嗎?我就是被抓之前想讓你們掉點血,大不了判個死刑,總比坐一輩子牢來的痛快。”
王瑞川沒那麼容易被他糊弄過去,拿出一份資料,既是說給他,也是讓電話那頭的人瞭解案情,“我們這裡有你的備案。陳懷義,現年三十一歲,未婚獨居,曾經在一家快遞公司工作,後來因捲入一起刑事案件而被公司辭退——你上頭有一個大你十一歲的哥哥,叫陳懷禮,是‘612滅門案’的兇手,我說的可對?”
“‘612滅門案’?那是什麼?”沈沛小聲問。
蘇澄涵抱了個筆記本,登上了內網:“612滅門案發生在八年前,兇手陳懷禮撬鎖入室盜竊,被受害人發現,殘忍地殺害了受害人一家四口……天,這個陳懷禮是不是變態啊?殺個人還……”
孫昭宇搶過電腦,臉色也白了幾分:“陳懷禮殺人後把所有值錢的東西洗劫一空——這也是當時前輩們斷定動機是盜竊的原因,不過令人費解的是……他用死者的血染紅了整個地板,拍這些照片時血都已經凝固了,前輩們在那上面發現了鞋印,尺碼與陳懷禮相符,染血的皮鞋就被丟在門口。”
沈沛望了一眼,說:“這張圖拍的是客廳嗎?整個房子多大面積?”
“二百平米左右,最少一百八。”孫昭宇粗略估計了一番,得出結論。
“一家四口,兩個孩子都小於十歲,出血量不符合,”沈沛推推眼鏡,“兇手應該往血跡裡面注了不少水進去,這樣也方便鋪滿地板。”
“咳——”盛景長長咳了一聲,成功拉回三人的注意力,“既然他把皮鞋留在了門口,那兇手應該是個極其謹慎的人才對,前輩又是靠什麼鎖定了陳懷禮?”
“他並不謹慎,”沈沛搖搖頭,公然不給盛隊留面子,“相反他十分大膽,否則也不會留下這麼一個殺人現場,至於皮鞋……他染地板時完全沒有偽裝,肆無忌憚地留下腳印,事畢又把鞋子留了下來——這是挑釁,他在嘲笑警方。”
孫昭宇補充:“受害人家樓道裡有監控,陳懷禮撬鎖時不閃不避,被監控拍下了全過程,之後他出來時也能看出來他是光著腳的。”
“那這就不是入室盜竊了。”沈沛這麼說了一句,卻讓在場的幾人都沉默了下來。
盛景明白他的意思,入室盜竊得來的錢也要有命、有人身自由來花才行,沒有哪個小偷願意堂而皇之地把自己暴露在監控下面。
多大的仇恨才能讓人這麼喪心病狂?
過了許久,蘇澄涵才訥訥地問:“這個陳懷禮……現在抓到了嗎?”
……
“抓到我哥了嗎?”陳懷義沉默許久,才這麼問了一句。
王瑞川注視著他,一時間搞不清楚對方究竟想要什麼樣的答案。
“沒抓到,”電話那頭孫昭宇的聲音順著耳機線鑽進他的耳朵,“之後陳懷禮就人間蒸發了,再也沒有出現過。”
“瑞川你照實說,注意陳懷義的反應。”盛景吩咐。
“是,老大,”王瑞川按緊耳機,再次轉向陳懷義,“目前沒有。”
陳懷義整個人都顫抖起來,王瑞川卻像沒發現一樣,接著說道:“612滅門案之後,陳懷禮就失蹤了,我們推測他應該是離開了本市——”
“他沒有走!”陳懷義激動地打斷他,“他回來了……他在找我!”
“你果然知情。”王瑞川笑笑,“實際上我們早就排查了各個路口處的監控,沒有發現可疑人物。”
言外之意,陳懷禮沒有走,起碼他還留在本市。
陳懷義臉色煞白。王瑞川低頭給那邊發了條資訊,又接著說:“我們那位中槍的同志已經在醫院醒來,情況暫時穩定,你還沒有構成殺人罪。如果你肯全力配合,將功補過,或許還能爭取到減刑——知情不報,罪加一等。”
棒槌加蘿蔔運用的如此純熟,王瑞川不愧是審訊方面的專家。
“這個陳懷義不對勁。”沈沛突然說。
蘇澄涵已經從犯罪現場緩了過來,毫不見外地拿了包不知道誰孝敬給盛景的薯片,自顧自地吃著,聞言仰天翻了個白眼:“這不是廢話麼?瑞川簡訊上都說了,‘嫌疑人神情激動,有攻擊傾向’什麼的,就算那殺人犯是他爹也不至於吧?都過了這麼多年了……”
“蘇二涵,哪來這麼多話。”盛景忍不住打斷她,“沈沛你接著說。”
沈沛卻沒有解釋,只是說:“能讓那邊開擴音嗎?我想親自問問他。”
他接過手機,微微笑了下,語氣淡淡的:“你好,我是警隊的顧問,有些話想要和你談談,希望你能配合。”
……顧問?局裡面又不缺人手,江諾為什麼要請顧問過來?以江諾那摳門的要死的性子,為什麼要多花這個錢?
盛景想起來沈沛之前說他是“打下手”的,他才不信江諾會那麼好心,請一個顧問來給他當跟班。
沈沛沒那麼簡單,如同他先前訓沈沛時說的話一樣,對方本身就在防著他們這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