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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終於吃肉了

這座大廈多以單身的白領階層入住為主,而且年輕的姑娘居多。上回林朋來過這裡辦一宗盜竊案,檢查過這裡每一個住戶的名冊,因而知道這些資訊。林朋可不想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現有人,可以一飽口福的時候,結果被五大三粗的人類男子,拿出把致命的火器,一槍爆頭。畢竟女孩子,拿槍的少嘛,抵抗估計也會少點!林朋一邊邪邪地想著,一邊努力爬樓。

一路上,林朋遇上不少從樓上下來的喪屍,以他們簡單的智商,怎麼也想不到林朋為什麼會花那麼大力氣爬樓梯。一個個都瞪著血紅的眼睛,看著林朋直呆。到後來實在惹毛了林朋,揮起胳膊就給了一個喪屍一下,看著他在樓梯上東倒西歪地摔倒在轉彎處,林朋心裡非常的痛快,哼哼,總算出了口看上眼的骨頭被強大的喪屍踩碎,那敢怒不敢言的胸中悶氣。

看來,強大不論在哪個世界,都是必須的啊!林朋心裡想著,想吃肉的想法更加迫切。

想起來容易,做起來可就難了,林朋氣喘籲籲地爬著樓吃下去那十多斤肉,好不容易攢起來的體力,似乎都隨著爬樓梯的過程,一點一點地被清出體外。

看了看樓牌,已經四十六層了,應該會有機會了,林朋停在拐角,好好的休息了一下,然後亮出尖銳的牙齒,流著令人惡心的口水,一間房,一間房地尋找起來。

千算萬算,林朋沒算到,這四十六層,所有的住戶房門都是關上的!看著那一扇扇鐵門,想到四十六層樓梯那漫長的路程,林朋幾乎要氣的暈過去。

就在林朋自怨自艾。想轉身離開時。他靈敏地耳朵。聽到了“茲”地一聲!

那是鞋子在地面劃動地聲音!

林朋地心都快停止跳動了,用盡全身地力氣,躥進安全通道中,透過門縫。賊頭賊腦地看去。

良久,一個年紀三十來歲,白衣女子出現,捏手捏腳地,左顧右盼之後,輕輕地帶上門,慢慢走向安全通道。

躲在門後地林朋,雖然一路上都在想著,我要吃人,我要吃人,我要一個人慢慢地吃掉一個人!但這真正地人出現在他面前時,那熱血沸騰地心,似乎也要停止跳動了!

不久前,也就是二三天前,我也是個人啊!林朋心裡,無法形容地感覺沖上心頭,與那聞到肉香,拼命升騰地嗜血本能結合在一起。這時候地林朋,幾乎想幹脆從這四十六層跳下去,一了百了!

那白衣女子,很慢很慢地走著,不知道為什麼,她要放棄那應該在一定時間內,還算安全的地方,冒險跑出來呢?可能也是因為沒有食物了吧!想到這,林朋不禁又是一陣心酸。

白衣女子走進安全通道,一路上都小心翼翼的她,千算萬算,卻沒有現,躲在門後的,咬牙切齒的林朋。探頭向樓下望去,應該是沒有現喪屍,白衣女子開始慢慢下樓。

這白衣女子的脖子很長,粉粉嫩嫩的,雖然有三十多歲了,但看的出保養的還不錯,玲瓏有致的身體,再也引不起一絲絲性的沖動,引的卻是無邊的饑餓感。

白衣女子的頭也很長,她紮了個簡單的馬尾辮,可能是幾根絲掉到前面,女子伸手把那些零亂的絲撫到耳後,這一簡單的動作,都刺激著壓抑著獸性,無比痛苦的林朋。

眼角有濕濕的東西流下來,是眼淚嗎?忍受不住的林朋,癱坐在地,那白衣女子已經消失在視野裡,人性壓過了獸性,善良壓過了兇殘,看著自己烏黑的指甲,林朋在四十六層的高樓上,無聲大哭。

運氣還算不錯的林朋,傻傻地站在街上,一群喪屍追的滿大街瘋的一條德國黑背大狼狗,好死不死地直接撞進林朋懷裡,再也忍受不了那血肉的渴望,林朋一口咬住那大狼狗的咽喉,把那血肉,都吃進肚子裡。力氣漸漸的回來了,林朋在大群喪屍來到之前,居然一口氣吃了半條大狼狗,二十多斤重的肉下肚,撐得滾圓的肚子,躺在地上開心的直哼哼。

又一個落日下去了,林朋很舒服地躺在寬大而且彈性很好的沙上,他已經算不清過去了多少日子,可能有三天了吧,在三天裡,林朋去了趟肉聯廠,在那裡,他現了多達三噸重的白條肉,在冷庫中,冒著美味的光芒。然後他又爬了四十八層樓,嚇跑了一個男子,霸佔了他的房子,又運了四五十斤的白條豬肉上來,現在林朋的心情,很好!嗯,也許,林朋是這世界上,唯一沒有吃過人的喪屍了。

有了吃的,力氣也越來越大,那把薄薄的手術刀,也可以稍稍用力地拿在手上,不會輕易地掉下來了。

很搞笑,都是喪屍了,還處心積慮地,拿手術刀做什麼?難道還要拿來防身嗎?真是不知所謂。

不不不,你錯了,喪屍的世界,也是弱肉強食的世界,也是隨時有可能,為了一塊血肉,一個眼神,或是一塊躺著稍微舒服點的地方,便會有血

腥的撕打和鬥爭,而且喪屍們之間的爭鬥,是不會有什麼文明情況出現的,不會當街對罵,也不會各自叫上兄弟,就是單對單,一對一鬥牛一樣,撕打在一起,而且,是不死不休的!

自從林朋吃上了冷凍的白條肉,不再挨餓後,在這種喪屍之間的撕打中就沒吃過什麼虧。可是沒有人說話,沒有人傾訴,也沒有人關心或是痛恨他,這種孤獨的感覺簡直要把林朋給逼瘋!

所以,極度不爽的林朋,只要心情不好,就會跑出去打架,把這二三條街的喪屍,打到見到他,掉頭就走,誰說喪屍只有本能?他們還是會分辨打的過打不過的事實的。

這幾天,來了個大塊頭的喪屍。那家夥穿著件黑色背心,半邊臉上全是深可見骨的傷口。有可能生前是個打橄欖球或是拳擊隊的,足足有二米多高的身高,嗜血兇殘。肌肉達的四肢,能輕易地把一個普通喪屍的腦袋給扭成麻花。

上回,林朋出去時,便遇上了那個大塊頭喪屍,當時那大塊頭喪屍正在教訓一個小喪屍,幾招就把那小喪屍給弄死了,當林朋惡狠狠的目光迎上那大塊頭同樣嗜血的目光時,兩個人都知道,兩個喪屍之間,早晚要有一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