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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輕徭薄賦

漢朝的稅收制度其實並不複雜。

比如土地稅,施行的是十五稅一,三十稅一,到這漢末三十稅一是定數。

打個比方就是收穫三十斤糧食,只需要拿出一斤來交稅。

很低吧,那如果還長達十多年不收稅呢?

都這樣了百姓為什麼還會活得那麼慘,乃至是賣地去當奴隸,飯都吃不上。

除了這是東漢末年的原因,還因為繁重的力役跟兵役制度,還有別的稅,都是造成現在天下大亂的原因。

首先男子服兵役在漢朝是種強制性國民義務,就是每個男子到了合適的年齡必須當兵,誰也跑不掉。

全民皆兵嘛這沒什麼大不了,可要是當兵沒錢拿,還得倒貼進去,就不是那麼回事了。

要是到首都服兵役,那就很舒服,待遇很優渥。

第二種是邊關地區,去戍邊只需要待三天時間就可以回來。

不過因為交通不便,來回的時間都是半年往上,期間來回旅費,食宿自理,朝廷不負責。

古代農耕社會,男子是重要的勞動力,這一個來回倒貼錢不說,還影響自家種植。

第三種在地方服兵役,儘管還是倒貼,但相對來說好一點。

但還有力役,每個公民每年要抽出一個月時間,為國家無條件做各種義務勞動。

純義務性質,國家不花一分錢,所有花費都由民眾自己負責。

你以為這就完了?兵役也就這樣?除了第二種外別的都還好?

但要知道,這兵役是從二十三歲不斷迴圈到五十六歲才結束的。

種地?哪來的時間去種地。

還有人頭稅,一種對未成年人徵收,稱口賦。

一種對成年人收,稱算賦。

從幾歲開始收那得看當權者的意思。

還有就是女子在十五至三十歲沒嫁人的,要加收五倍的算賦。

單身要交稅的。

人頭稅基本上是從七歲開始交,但到了劉宏這裡,從一歲就開始收,百姓連孩子都不敢生。

土地稅雖然低了,但各種稅跟兵役力役相加,哪還活得下去。

交不起稅就要淪為官奴,給官府衙門當苦力,待遇差就不說了,人頭稅還得交雙倍。

那還不如賣身當奴隸,人頭稅兩倍也有地主豪強出。

賣身了沒自由,活也特別多,但至少活得下去啊。

私兵哪來的,土地兼併哪來的,還不是被逼的。

所以有的時候不是世家豪族有問題,是國家有問題。

趙泰沒有擴軍,但兵役的制度卻改了。

力役也不是義務勞動,是給錢的,哪怕不會很多,但至少也不能讓人虧了不是。

口賦上調到十歲開始交,規定十七歲成年,就這些東西改一改,百姓哪個會不笑。

吏治清明,說起來難,實際上對古代百姓來說再簡單不過。

正在趙泰大搞改革,只等各縣軍隊整頓好就拿世家豪族開刀,解除階級制度,破開土地兼併的時候。

朝廷的詔安隊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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