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是個什麼東西?”
“反正我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
“你是一個怪人,”馮玉耳指著墨掉的身體,“敢把衣服褲兒脫了讓我看看是公母?”
“你………。”
馮玉耳瞟了一眼墨掉,“楊淑珍是情夫在外面包養的一個情婦。她得知情夫死了,就來分家產。你想馮華山是個什麼人?”
“大老闆。”
“他是一個精靈鬼。想跟他分家產,門兒經都沒有!見楊淑珍跟他差不多年紀,長得也不耐,心裡亂七八糟地想了幾宿,最後決定留下她。”
“幹什麼?”
“你不要想歪了。父母雙亡之後,家裡就剩下他一個人。”
“認口娘,算是添口增丁?”
“偌大的山莊空蕩蕩的,有些駭人。因而對楊淑珍說:你是我爹的女人,就是我的小媽,你沒有孩子,我也沒有爹孃,我們不應該分家產,而是搭夥過日子。”
“他們要幹什麼?”
“楊淑珍做他的娘,馮華山做她的兒子,兩個不稱職的人把日子過下去。”
“可是她年輕貌美,怎肯守活寡過日子呢?再說情夫包養她的時候,她就在外面包養男人,快活慣了的。”
“也許早就盼著情夫死,然後分家產,載上嫁妝,牽著馮華山轉嫁,過下半輩子。”
“玉耳小姐,這些都是你朝思暮想出來的吧?”
“不相信我?”馮玉耳瞪大眼睛說,“她不答應馮華山的要求,非要分蛋糕。”
“分蛋糕?”
“情夫跟她有口頭承諾外,當然她有本事,馮華山當時不是她的對手,搞不好水晶集團就倒閉了。”
“後來怎麼達成協議走到一起的?”
“楊淑珍說:你爹都死了,我跟你幹啥子?莫非你想娶我?”
“馮華山怎麼說的?”
“我娶你那是萬萬不可能的,但是養你真的沒問題。”
“就答應了?”
“如果你非要跟我爭奪水晶集團的話,請拿出我爹的遺書,或者拿出你們是夫妻關係的證明書,最好有你們的孩子,口頭承諾沒法作為法律依據。”
“皇上口諭怎麼說?”
“情夫是水晶集團總裁。”
“他就是皇上。”
楊淑珍念大學的時候就被情夫包養。她作為一個被長期包養的人,拿不出馮華山說的那些東西,難免口舌之爭,最終還是馮華山取勝。
再說她被男人包養習慣了,愛吃輕省飯,就吃不下苦,更不想艱苦奮鬥,楊淑珍一合計,就跟馮華山吃住在一起,眨眼幾十個春秋。
由於一生沒有工作過,過慣了吃吃喝喝不勞作的習慣,同學們都叫她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