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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求全(上)

可不可以去公安局告他脅迫?

啊,不敢再往下想!我公公好歹是著名大學的教授,我不能把這件事捅得人盡皆知,丟盡於家的臉。再官商勾結,最後不定會被定性成我在勾引他呢!

那我可不可以弄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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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他的賤命不值得我去賠命!

那為了拿到照片,我可不可以迷暈他,然後……

我在衛生間好一陣算計,直到王部長的第五個催促電話打來,我才慢慢騰騰的出去了。午宴比較簡短,已經散場,我正趕上大家離開。精英們的“賤化”速度也是精英級別的,一段飯的功夫,現在都比著將我擠得跟蕭明南挨著。蕭明南也貌似“深情款款”地望著我,“鶯鶯,怎麼去這麼久,你沒事吧?”

“……”

嘔……我差點吐了!這才多大會兒的功夫,“鶯鶯”都叫上了,我直感慨王部長平日裡對我不夠苛刻,要不然我的內心怎麼還沒有強大到能承受這種公然的“猥褻”呢?

本以為下午,我會被流言淹死,沒想到精英們的嘴倒是嚴實,沒有亂嚼舌根子的。其實我不知道的是,在我來這個公司之前,所有喜歡嚼舌根子的領導們都被扔出去了。某些方面蕭賤饒法則是他可以做,別人不可以!

下午還算平靜,工作之餘,我有足夠平靜的時間來思考自己的問題,關於我跟於世傑,關於我們的婚姻,關於我們慢慢走到今這一步,我一點一點地琢磨著,到底有哪些東西是被我忽略了,以至於導致今的局面。

我和於世傑是大學同學,像所有情侶那樣有過值得珍存的美好回憶,畢業後,我隨他來到了他的家鄉青城,半年後,他向我求婚,我欣欣然答應了。於家雖然不是大富大貴,但好歹算是書香門第,能接受我這樣亂七八糟的身份,我真的是燒高香了。至於我的那些血緣上的、法律上的親戚則有喜有憂有恨有不恥吧,總之我想我收到的詛咒應該多於祝福吧!不過無所謂了,我從習慣了他們的詛咒和謾罵,如果有一收到了他們的祝福,那一定是黃鼠狼給雞拜年,雖然壞心隔著毛,但是路人皆知。從就被兄妹們打壓,但這恰恰造就了我旺盛的生命力,越是打壓我,我越是要活的好!

但詛咒好像是生效了,我婚後生活跟想象的有點不太一樣。我和於世傑結婚半年一直沒有圓房,那種蓋著棉被純聊的事情就真真的發生在我們身上。我想我的丈夫應該是有隱疾吧,如此想著,為了照顧他的自尊,我從來不提這方面的事情,也因為沒有經歷過,所以也沒有什麼渴望。我覺得結婚就是在一起的意思,那麼我們在一起了,就很好了,只是不能有一個孩子,其實這個也無所謂了,聽上城流行丁克,那麼我們也新潮一下,一起丁克好了。

然顯然老人們不這麼想,半年沒有動靜,婆婆試探著問孩子的問題,我支支吾吾推推拖拖,最後還是被她拉著去了醫院,醫生診斷我有不孕症,需要進行個手術。婆婆很著急,現在正遍佈全國的給我尋找名醫,希望能不挨刀就不刀。我聽到這個診斷的時候,真是心情複雜,驚懼與驚喜相繼出演,並且最終驚喜奪了主角。我寧願不要治這個病,永遠讓世人覺得是我的原因致使我們不能有一個孩子,至少這樣可以充分照顧於世傑的自尊。

除了孩子的問題,我覺得我們的婚姻還是挺幸福的,於世傑對我很好,他自己鼓搗了一個大型書店,每還按時按點的接我下班,週末的時候帶我出去玩,完全沒有因為事業而忽略了我。我覺得我們的婚姻不是另一段的開始,而是我們戀愛的延續……

然到底是什麼時候那個好妹妹闖進了我的生活?我努力的回想著事情的初始。那應該是去年冬季,我血緣上的父親夜毅成要看看他未來的女婿,於是我們就一起回了銘城縣北沙莊。這是個很窮的村莊,窮到我兩歲的時候我母親跟父親過不下去而離開了另嫁他人。父親本該是窮的再娶不上的,但奈何他長得太帥,很快又續了一房。不久,後媽生了個兒子,而我是個女孩,家裡也算有兒有女了,只是後媽並不覺得圓滿,堅持要自己的女兒,於是她如願以償的在第二胎的時候生了個女兒,如此也成功地被計劃生育罰走了家裡最後一塊饅頭錢,我也成功地真正成了多餘的人!終於有一,父親提了一個破棉布包袱將我送走了,送到了我姑姑家。姑姑和爸爸是龍鳳胎,管爸爸叫哥哥,她十八歲就嫁到了城裡,無奈一直沒有孩子,父親就把我過繼給了姑姑。雖然我不是姑姑親生的,但我是那個家唯一的孩子,總不會受到太差的待遇,只是好景不長,姑姑竟奇蹟般的懷孕了,這一口氣竟生了個三胞胎。姑父魏言富是做生意的,不缺養孩子的錢,只是有了那三個活寶,我再一次嚴重地成了多餘的。我記得我初中就開始住校,一月回家一次,直到後來上了大學半年回家一次。這或許是一種有意的支開,但我不能總是把別人想的那麼壞,無論如何,我都要感激我的姑姑和姑父,是他們供給我上學,讓我有了今,有了這一牽如此,我在那個家被三個活寶變著法的唾棄的歷史也都可以埋到土裡去了。

記得當我和於世傑到了北沙莊的時候,夜星夜月也一併圍了上來,夜星已經長成了一個大夥子,一笑就露一口白牙,看著很是憨實。夜月也已經十七歲了,生的水靈靈的,她看到我們穿著好看的衣服,滿眼裡都是羨慕。記得父親語重心長的跟我:“鶯子,把你過繼給你姑姑,你也別怨,你也看到咱家的情況了,如果你還待在家裡,上不了大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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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這點,我承認,如若我一直在北沙莊,或許連初中都沒得上吧。

“你弟弟還在上學,你妹妹已經不上了,你看看能不能帶她出去見見世面,現在讓她出去打工,還是太,不放心。”

“哦,我看看吧。”

我沒太想著拒絕父親,儘管這個妹妹是後媽生的,但無論如何,那是和我有一半血緣關係的妹妹。跟於世傑商量了下,我們就把她帶到了青城,安排在於世傑的書店工作。

現在想想,這也許是我這一生最錯的地方吧,怎麼可以往丈夫身邊安排女人呢?哪怕那是自己的妹妹也不行啊!如果時間可以倒流,那麼我一定把事情掐滅在這裡,斷然不會讓夜月留在我們身邊。可是也只是如果,時間怎麼可能倒流,如果真的可以倒流,那一定有更多的人會趕在2008年5月12日之前,通知所有的汶川人民離開家鄉吧!

夜月當時就住在我家裡面朝東的一間臥室裡,她每跟於世傑一起出門,一起回家,每都會對我笑,甜美的“姐姐”叫的我從耳朵裡舒服到心裡。我也是真心的疼她,每次發了工資,我都會帶著她去吃街解饞,還會給她買新衣服!

我拍了拍腦袋,他們究竟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呢,我怎麼一點覺察都沒有呢?還是隻有這突發的一次呢?可是於世傑不是有隱疾嗎,為什麼還能跟一個女人滾在床上,難道……他是一直討厭我?只是我神經太粗條沒有發現?

不對,不可能,他不是這樣的人!不是這樣的人!

可人都是會變的……

不會的,全世界的人都變了,我也不相信他會變,沒有原因,就是不相信!

我用馬克思哲學矛盾論辯證地分析了一下午,直到把自己繞的頭冒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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