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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民國血包這回不供養家人了

這些話全部被丁薔聽到了耳朵裡。

原來他們真的把她當成了銀行,之前的那一點點“親情”,也只是為了從她這裡薅錢。

丁薔突然想到了大姐丁萱。

是不是大姐一早就知道家裡打算趴她身上吸血,所以她才跑了?

寧可在外面餓死窮死,也比被家人算計死要好?

丁薔心裡有了主意。

她裝了幾日,說自己認識了一個新老闆,很大方,還死了原配。

這下,家裡人高興得不行。

晚上他們一起喝了點兒小酒慶祝。

等大家暈過去,丁薔叫人,把這個家裡自己添置的東西全部折價賣了。

之後,她拎著一隻皮箱走了。

丁薔的確認識了個北方的老闆,這回準備跟他回去。

她好歹還有一些良心,把丁媽存的大洋留了下來。

對白眼狼,丁萱沒什麼良心。

她讓傀儡把丁媽和丁奶奶在旮旯角落裡藏的積蓄、首飾和小黃魚全都偷走了。

等一家人醒過來,看到空蕩蕩的家,連一把椅子一隻碗都沒有剩下,所有人都驚呆了。

丁媽和丁奶奶連忙翻找自己的私房錢,什麼都沒剩下。

丁奶奶一著急,腿一伸,直挺挺地倒在地上。

丁媽倒是想救婆婆,奈何沒錢。

等老人醒過來,人偏癱了,一邊說話一邊流口水。

上大學的丁松被弟弟們喊了回來。

三兄弟去了大舞廳找二姐,被告知她傍了個大款,跟著人家走了。

“天殺的老二啊!這是不給我們留活路啊!”

“她怎麼這麼沒良心,家裡白養她了!”

丁媽哭,丁奶奶哭,丁莎也哭。

丁松幾個倒是很想把二姐找回來,奈何根本不知道她去了北方哪裡。

家裡一個銅板都沒有,吃飯都是找鄰居借的錢。

丁媽沒轍,一想到老家還有田地和房子,每年都有一些租金,她決定回去賣地賣房。

結果等她回了老家,被告知丁萱前幾天回來一趟,把這些東西都賣了。

這下丁媽徹底傻眼了。

怎麼辦?

上頭有個偏癱的婆婆,下面還有幾個唸書的孩子。

她這些年就是照顧家裡做做飯,根本沒有生存技能。

回海市,一大家子的吃喝拉撒她去哪兒掙?

難道真的要去漿洗衣服?夏天手指泡得發白,冬天手指凍成紅蘿蔔?

丁媽打了個寒顫。

“老三已經18歲了,他是長兄,應該擔負起養家的重任。”

“畢竟老二14歲就出來掙錢了,這回也該他負責!他是丁家的長子,有這個責任。”

丁媽努力說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