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話全部被丁薔聽到了耳朵裡。
原來他們真的把她當成了銀行,之前的那一點點“親情”,也只是為了從她這裡薅錢。
丁薔突然想到了大姐丁萱。
是不是大姐一早就知道家裡打算趴她身上吸血,所以她才跑了?
寧可在外面餓死窮死,也比被家人算計死要好?
丁薔心裡有了主意。
她裝了幾日,說自己認識了一個新老闆,很大方,還死了原配。
這下,家裡人高興得不行。
晚上他們一起喝了點兒小酒慶祝。
等大家暈過去,丁薔叫人,把這個家裡自己添置的東西全部折價賣了。
之後,她拎著一隻皮箱走了。
丁薔的確認識了個北方的老闆,這回準備跟他回去。
她好歹還有一些良心,把丁媽存的大洋留了下來。
對白眼狼,丁萱沒什麼良心。
她讓傀儡把丁媽和丁奶奶在旮旯角落裡藏的積蓄、首飾和小黃魚全都偷走了。
等一家人醒過來,看到空蕩蕩的家,連一把椅子一隻碗都沒有剩下,所有人都驚呆了。
丁媽和丁奶奶連忙翻找自己的私房錢,什麼都沒剩下。
丁奶奶一著急,腿一伸,直挺挺地倒在地上。
丁媽倒是想救婆婆,奈何沒錢。
等老人醒過來,人偏癱了,一邊說話一邊流口水。
上大學的丁松被弟弟們喊了回來。
三兄弟去了大舞廳找二姐,被告知她傍了個大款,跟著人家走了。
“天殺的老二啊!這是不給我們留活路啊!”
“她怎麼這麼沒良心,家裡白養她了!”
丁媽哭,丁奶奶哭,丁莎也哭。
丁松幾個倒是很想把二姐找回來,奈何根本不知道她去了北方哪裡。
家裡一個銅板都沒有,吃飯都是找鄰居借的錢。
丁媽沒轍,一想到老家還有田地和房子,每年都有一些租金,她決定回去賣地賣房。
結果等她回了老家,被告知丁萱前幾天回來一趟,把這些東西都賣了。
這下丁媽徹底傻眼了。
怎麼辦?
上頭有個偏癱的婆婆,下面還有幾個唸書的孩子。
她這些年就是照顧家裡做做飯,根本沒有生存技能。
回海市,一大家子的吃喝拉撒她去哪兒掙?
難道真的要去漿洗衣服?夏天手指泡得發白,冬天手指凍成紅蘿蔔?
丁媽打了個寒顫。
“老三已經18歲了,他是長兄,應該擔負起養家的重任。”
“畢竟老二14歲就出來掙錢了,這回也該他負責!他是丁家的長子,有這個責任。”
丁媽努力說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