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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玉兔

天氣悶熱,偶有涼風。

解子清正打算和羅綺去劇組的時候,沈洛就找了過來,拿了兩個新劇本,讓他挑一個。

《丹青》是講一個天才畫家的成長史,女主天賦異稟,有如“馬良”,一場車禍,奪去了她的右手,男主分手出國,是竹馬一直陪在她身邊,幫她走出陰影,後來,她的左手拿起了畫筆,又成為那個天才畫家,竹馬看著她舉辦畫展,自己揹著行囊遠走他鄉浪跡天涯。

《紅顏》是關於三世愛情,歷史與神話相結合。第一世是嫦娥與後羿、吳剛的故事;第二世是嫦娥歷劫下凡,成為西施,周旋於範蠡、勾踐、夫差三人之間的故事,臥薪嘗膽,三千越甲,最後,夫差,勾踐稱帝,西施投湖自盡;第三世是夫差重生到民國,嫦娥下凡又陪他在人間走了一遭,直到夫差死去,嫦娥喝下忘情水,守著廣寒宮。

《丹青》給的角色是女主的高中同學,高冷學霸,戲份很多;《紅顏》給的是“玉兔”的角色,一隻仙兔,戲份不多,但是對於情節的推動和劇情的發展很重要。

解子清果斷選擇了《丹青》,雖然劇情很雷,但是絕對吸睛吸粉。沈洛交代他三天後等自己來帶他去劇組,因為自己還有事情,沈洛交代完就離開了。

羅綺和解子清吃了早飯之後,解子清快速地過了一遍劇本,羅綺就在旁邊看他忙,嗯,認真工作的男生真好看。

羅綺突然想到什麼,笑著問她,“我好像記得……玉兔是個女的吧……”

“男的。”

羅綺莫名地就開始想像解子清穿著兔子裝,粉嫩嫩的長耳朵,毛茸茸的小尾巴……解子清看了看她色咪咪的小眼神,揉了揉她的頭發,“你剛剛在想什麼?口水流出來了。”

“兔子裝”,羅綺下意識地擦了擦嘴角,才發現被騙了,“過分了啊。”

“兔子裝?你想看我穿兔子裝?”

“嗯嗯嗯!”

“好,走,不遠處有個特色服裝店。”解子清說著,將劇本放進床頭櫃裡,拉著她出了賓館,去那間服裝店。這是他有一次偶然路過的一家店,櫥窗裡放著一件兔子裝,他當時就想著如果是羅綺穿上肯定很好看。

解子清先帶著羅綺吃了午飯,然後一起參觀景點,一起逛街,一起吃小吃。

兩個人在街上慢慢走著,馬路上的車川流不息,人行道上的人熙熙攘攘,羅綺吃著一份冰淇淋,解子清喝著鹹檸水。七拐八繞,找到了那家服裝店。

五十平的店面裡,除了收銀臺和試衣間和中間的泡沫樹,其它地方擺滿了衣服,兔子裝、熊貓裝、小鹿裝、狐貍裝、貓兒裝……宛如動物園,店裡只有店長一個人,他帶著穿熊貓裝的兒子在樹下搭積木,抬眸看了一眼兩人,說了句“隨意”,又低頭和兒子玩積木。

“這個,你穿這個肯定好看。”羅綺說著,拿下了貨架上的貓兒裝,見解子清點頭,兩人才一起去找店長付款。店長的兒子看著他們,遞給了兩個人一塊指甲蓋大小的心形的石頭,笑著說,“哥哥姐姐,要永遠在一起哦~”

解子清謝過,接了石頭,這才發現石頭可以一分為二,還有穿孔,可以做成項鏈,也可以做成掛墜,他和羅綺一人那些半塊,把玩著。回去的路上,又到一家首飾店裡買了兩串鏈子,穿上石頭,佩戴在手腕上。

回到賓館,已經日薄西山。

解子清在洗澡、換衣服。羅綺坐在飄窗上,看著夕陽和日落。她忽然想起那句詩,“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屋內是淅淅瀝瀝嘩嘩啦啦的水聲,屋外是熙熙攘攘喧喧鬧鬧的世界。

“阿綺。”

半長的頭發乖順地垂下來,“潦水盡而寒潭清,煙光凝而暮山紫”的眉眼,粉鼻紅唇,小巧的耳朵,精緻的喉結,如鳳凰展翅般的美麗的鎖骨,白皙的肌膚,勻稱的肌肉……多一分少一分都不行,每一處都是那麼完美,整個人都是那麼完美。他的周圍還飄散著一層水汽,帶著毛茸茸的貓耳和手套的他,背後的尾巴一搖一搖的,就像是修煉千年的白貓精。

羅綺回過頭,看到的就是這樣令人血脈噴張的美人。她連忙拿出手機,連拍了幾張照片。

“清清,還有兔子裝。”

解子清接過衣服,去衛生間裡換了兔子裝出來,清純而妖嬈,盛世美顏的仙人啊,信女已經把持不住了。

她將解子清撲在床上,在他耳邊小聲地喊著,“妖精,小妖精……”

“女王大人,你對我這麼好,是不是沉迷於我的美色?”這是他很早很早之前就想問的問題,他不相信一見鐘情,更不相信一個人會無緣無故地對另一個人掏心掏肺。

“你相信愛情嗎?”

“不信,但是我愛你。”

“只要你還活著,只要我還沒死,我就愛著你,愛的死去活來的那種。不是因為這張臉,不是這副皮囊,我愛的,是你的全部,你的肉體,你的思想,你的靈魂。我們是要生生世世在一起的人,所以,我愛你,羅綺愛解子清。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只要我愛你,每一秒都比前一秒更加愛你,你也會愛上我,那麼,你愛我嗎?解子清愛羅綺嗎?”

“愛!”解子清緊緊抱著她,輕輕地吻了她的額頭,她的眼睛,她的嘴唇,她的鎖骨,他想要更多,只是僅存的理智告訴自己要停止。

“清清,我曾經看過一個問題,年輕的男女出來開房,結果什麼都沒有發生,所以女孩哭了,你知道她為什麼哭嗎?”羅綺看著他搖搖頭,解釋道,“因為她覺得自己沒有魅力,沒有哪對情侶能夠蓋著棉被純聊天。”

他又親了親她的額頭,“我也想啊,但是你還小。”

羅綺點點頭,是啊,還小,這具軀殼不過是十五歲,而這裡的靈魂是五十多歲啊,她想他,心心念唸了他四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