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他了以後我才知道,莫陽這貨就是個流浪在人間的妖孽!你瞅瞅他那張自戀的臉,再瞅瞅他那幼稚到爆的性格。什麼?我偶像?不不不,我偶像一直活在我的心裡。眼前這個嗎?算了算了!
不過,說實話,他對我很好,出奇的好。我問他為什麼,他沒說原因。既然如此,我就暫且把他視為善良的男人吧!
我懷疑過莫陽喜歡我。那不是沒有根據的,畢竟。。。咳咳,我長得那麼美!
懷疑他喜歡我的時候,我有兩種想法。第一,臥槽,太激動了,要不我委屈地從了吧!不過,這個想法立馬被我丟到了垃圾桶裡。第二,拒絕他,趁早打消他的念頭。
我是不能談戀愛的。理由很簡單,我算是個流量明星,事業還在上升期。而且,我的合同裡有明確規定,在短期內我不能有終生計劃的打算。
好吧,戲太多!懷疑他喜歡我,是我這輩子幹的最蠢的事之一。→_→未來還有更蠢的!)
那個妖孽,賤人,竟然一而再再而三的捉弄我,氣死我了。後來,一氣之下,我就把他弟弟給踢了!
咳咳,藝高人膽大!低調,低調!
浪漫
林子陽要回大陸了。走之前,他給林之打了個電話。只說了一些告別的話,其餘的,一概沒說。掛了電話,林之很鬱悶。那天晚上的話還沒說完呢,難道他又剎車了?
鬱悶!
不過,其實她還是有些慶幸那天晚上林子陽沒有把話說清楚。如果當時他提出了交往的事,她又沒有想好,說不好當時就尷尬了。
想想想!現在是沒有這個心思去想他的事,因為現在有個當務之急要緊急處理。
又有大新聞了。老話題:“墨汁cp”深夜秘密幽會!
這條爆炸新聞,掛在了各大報紙娛樂版塊頭條整整三天。
林之看了下網上狗仔偷拍的圖片,心想,這狗仔真牛!她猜那些狗仔從他們從咖啡廳後門出來就已經盯上了他們。圖片內容也很絕,巧妙地藉助了光線問題和角度問題,上面的影象她和莫陽舉止親密無間,並且最後有幾張上了同一輛保姆車的照片。
深夜幽會?確定交往內幕屬實?
林之狠狠地砸了膝上型電腦。
不用說,現在她林之又是全民公敵了。
“蘇珊,現在該怎麼辦?”她頹廢地問經紀人。
蘇珊雙臂環胸,想了一會兒,說:“靜觀其變!”
林之挑眉,“靜觀其變?”
“對啊。莫陽那邊似乎根本就沒打算要出面澄清的動靜。而另一邊。秦導的電影不是還要宣傳嗎?喏,你剛好幫了他的忙。現在全國人民的焦點都在你和莫陽身上,以及你們共同拍的這部電影。”
“可是我感覺我會有生命危險。。。。。。。”
外界緋聞鬧的沸沸揚揚,這邊劇組的人看她跟莫陽的表情也怪怪的。好像是好奇。。。也不對,與其說是好奇,不如說是興奮!
興奮什麼?難道他們也覺得那個緋聞是真的?
不管了,反正她就一心一意地工作吧。至於緋聞什麼的,自有公關團隊做處理。
不過話說回來,林之已經和莫陽整整兩個星期沒有正面交流了。所謂正面交流,就是除工作來往之外的一切不緊要的來往。這種結果,當然要歸功於林之不懈努力的飛毛腿。她現在只要一見到莫陽,第一件事:跑!
不能跑的時候,能忽略他就忽略他。關鍵時候,避嫌才是。
而莫陽看上去對她似乎也沒有什麼興趣了,不再糾纏她,不再對她出什麼出格的事。
林之怎麼理解這種好事的?
她認為,莫陽之所以會看上她,無非就是看她長的漂亮。男人嘛,都有獵奇和獵豔心理。但是征服不下她,最後也就搞的興致缺缺,放棄了對她的追逐。
嗯,這是動物世界裡很常見的情形。雄獅子見到母獅子發情,追逐不下,只能換目標咯。
眼看電影就要殺青了,林之的工作也快要進入一個新的階段。這幾天,她要回大陸參加幾個商業活動。剛巧,她回到了a市。除了回家看望母親,她也見著了林子陽。
林子陽看上去有些奇怪。他那天捧著一束花擠在眾粉絲中,一臉神情疲憊地仰望著她。活動結束之後,他沖進了後臺。在工作人員詫異的目光之下,他說:“小之,我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