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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關 (29)

“adies. and. gentean,讓我們用尖叫聲,請出我們的天王白,辰,蕭!”

體育館內,人山人海,尖叫聲一波蓋過一波。

林之拿著熒光棒,毫無所動!

真是的,那個歡快的心,就被那個賤人的一個調戲給咯嘣弄碎了。

白辰蕭登場的方式很炫酷,音樂很嗨,舞蹈很嗨,整座體育館都很嗨。然而,莫陽卻一臉冷漠。

林之時不時地瞅瞅他,心裡感嘆,大佬果然是大佬!

莫陽感覺到了林之探究的眼神,扭頭,一個邪魅的笑。

林之一個激靈,立馬將目光挪回到舞臺上的白辰蕭。

這是一首慢歌。

林之聽著還挺喜歡。

正聽得入迷,一隻大手又將她扣了過去。

“哎呀呀,幹嘛呢?聽歌聽歌,能不能消停會兒?”

莫陽的唇來到她的耳邊,問:“你看過我的演唱會嗎?”

林之:“沒!”

莫陽臉一冷,目光幽幽地看著她。

林之望著他,眼神很無辜。

“這不怪我。明明就是你的錯。票價那麼貴,當年我一個學生黨怎麼支付得起?這也就算了,等我好不容易攢夠錢,結果又搶不到。”

莫陽冷笑,“那後來呢?畢業工作後怎麼沒來?”

林之:“後來。。。錢是有了!就是工作太忙了。”

莫陽:“藉口!”

林之:“哦!”

莫陽:“。。。。。。”

說到演唱會,林之覺得白辰蕭的演唱會還真不錯。

陣勢大,很燃。不過,透過一場演唱會,林之倒是看清楚了他和莫陽的根本區別。

但不是刻意讓白辰蕭和莫陽進行比較,只是剛巧身邊就有兩個歌手。

這麼多年,白辰蕭得不到業界專業評估的認可,大抵還是因為資質太平庸了。

除了一張憤世嫉俗的臉,他沒有一點是可以拿出來炫耀的。

單論唱歌,他的音質毫無特色,他的唱功也不是很穩。就成就而言,也沒有什麼很突出的作品。

泛娛樂時代,一切商品消費都變得速食和廉價。對於音樂這種東西,歌手拿捏得越來越不穩,所以越來越浮躁,最終創作出的歌曲無法入耳。即便有一兩首歌爆紅,保鮮度也不長。所以,近年來音樂市場越來越低迷,歌手的身份地位標簽在這個流量橫行的時代越來越模糊。

所以,白辰蕭的今天,也並不是沒有原因可循。人心太浮躁,時代太娛樂,看臉的時代,人們忽略的,往往就是真材實料。

回頭看一眼身後的人山人海,林之不免替白辰蕭有些心疼。

他說為什麼總有無數的人一邊喜歡他,一邊罵他?

其實原因人人都懂,當一個流量明星只學會用炒作和顏值來博取知名度時,群眾消費的就是你的顏值和炒作。這就是偶像派!

相反,相比之下,可能莫陽在這方面就少了許多的煩惱。他的才華,是全世界公認的。粉絲舔屏的是他驚為天人的顏值,敬佩的是他無與倫比的才華。

所以,他才可以這麼桀驁不馴,可以那麼張揚放肆。因為他不需要對任何人負責。別人不必消費他,他不需要消費別人。

林之拉了拉莫陽的衣服,用口型說:“我去上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