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陽斜睨了小女人一眼,“原來你的小九九是這個。小樣兒!”
林之害羞得臉耳根子都紅了。她踹了一下莫陽的小腿,“略略略,愛穿不穿。”
莫陽挑眉,笑得像只狐貍,“穿!”
當莫陽換好衣服後,林之一瞧,發自內心地感嘆了一聲:“哇!好帥!”
真的好酷!
莫陽是音樂人,經常會這樣穿。這樣穿一是比較舒服,也比較簡單搭配,二來比較符合他帥逼的氣質和身份。
但今天不一樣,這可是跟她同款搭配,怎麼看都比平時帥一百倍,酷一萬倍。
林之的心蕩漾了。她踩著貓步飄了過去,圈住他的腰,掏出手機,糯糯地請求:“莫神,跟我合格影唄。”
莫陽看她個子實在是小,拿著手機還得踮起腳尖才能勉強拍到二人,索性奪過手機,彎腰俯身,臉貼臉,親暱地做了幾個酷酷的pose!
助理在衣帽間外敲門催促:“莫少,林小姐,時間不早了。”
林之美滋滋地翻看了一遍手機相簿,才意猶未盡地收起手機。被莫陽牽著手下樓出門,一波保鏢和助理正在外面等候。
坐上勞斯萊斯,隊伍氣勢磅礴地出發。
tizzy,國內著名的rapper!
林之對hiphop其實並不怎麼感興趣,但因為自己身旁的這位大神不僅是流行音樂的王中王,還是國內hiphop領悟的殿堂級人物,她多多少少也會關注一些。
講真,她從來沒有聽過除莫陽以外的嘻哈音樂。嘻哈音樂,比較重金屬,而且很個性化,通常來說,普通人很難理解,大多數情況之下的直觀感受就是很酷,很燃,很振奮人心,但具體唱的是什麼,外行人根本就是一概不知。
莫陽之所以說是嘻哈音樂的殿堂級人物,是因為他的音樂風格很不拘束,他唱的主流嘻哈音樂既好聽,燃炸,還比較適合大眾的口味。他是樂壇第一個把嘻哈音樂和流行音樂的最大化縮小差距的歌手,
雖然極大化地推廣了hiphop,很多人質疑,他玩的這類音樂可能會削弱了嘻哈音樂的力量。但事實卻完全相反,他的音樂,被無數的hiphop愛好者推崇為領悟內最具影響力的音樂,無數rapper都視他為國內hiphop之王。
而今天的演唱會主角,bizzy,據說也是深受莫陽的歌的影響,才有今天的成就。
“莫陽哥。”
莫陽低著頭,似乎在回複一些緊要的簡訊。“嗯?”
“你從什麼時候開始玩音樂的?”
他不假思索地回答:“12歲吧!”
林之驚訝,“你不是17歲出道的嗎?”
莫陽抬頭,想了想,才說:“我是17歲被星探發掘的,但是其實之前我在地下樂團待了很久了。”
林之震驚,“哇塞,這麼酷。怎麼沒聽你之前說過?”
莫陽瞅了她一眼,狹長的眼睛微眯,“你問過我嗎?”
“有啊!是你一直都不說的。”
莫陽將她撈進自己的懷裡,捏了捏她小巧高挺的鼻子,“想聽我的故事?”
“嗯。”
“那回去跟你說。”
“o~我感覺你是一個有故事的男人!”
“。。。。。。”
突然,莫陽的手機響了!
“莫少,您的東西到了。”
墨眸一動,他低沉地回答:“好,我知道了。”
林之好奇,“誰啊?”
“公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