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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關 (77)

林之:“……”

眾人:“……”

蘇珊:“剛才是誰要賭那一千美刀的?”

助理閉眼裝死。

小插曲,小插曲!

林之到了公司,直奔boss的辦公室。四年了,張允開的傳媒工作室做的越來越大,簽的藝人越來越多,門面上越發的得意風發。

她推開門,發現她正在處理檔案。

“允姐,我回來了。”

允姐一愣,抬頭,眼中閃過驚愕。“好萊塢巨星啊,久仰久仰。請問林小姐可以給我簽個名嗎?”

林之笑,“簽名啊,你得排隊哦。”

“那我這得排到猴年馬月?坐。”

林之將一個禮盒放到辦公桌上,然後身姿優雅地坐下。“你結婚我也沒參加婚禮,很抱歉啊。這是我給你補的新婚禮物。”

張允迫不及待地拆開,“謝謝。我看看你給我帶了什麼好東西。”

開啟,是一條精緻的瑪瑙項鏈。

“這瑪瑙,是去年我在拍賣會上拍到的,是英國維多利亞王朝時候的古物。我琢磨著你喜歡古董,所以送給你了。”

張允對於這個禮物,可謂是愛不釋手,嘴裡嘖嘖稱奇。“想不到還是你瞭解我。”

收起項鏈,張允叫人泡了兩杯咖啡,說道:“對了,你回國之後有什麼打算?”

林之輕抿咖啡,“還能有什麼打算,拍電影賺錢唄。”

“那個人終身打算呢?”

林之笑,“終身打算?有啊,準備攢錢給自己買個墳,現在地價已經那麼貴了,等我六十年後魂歸西土,還不一定能埋得起。”

張允無語,“你會連個墳都買不起嗎?”

“現在買的起不代表以後還買得起。至少四年前我就買不起。”

張允恨恨咬牙道:“你還好意思說四年前,四年前你那是自己作的。婚禮不要,片約不要,劇本不要,廣告不要,賠光了吧?活該!”

林之嘆息,“可不是嘛。賠光了,當時我窮得吃了一個月的漢堡加薯條。所以啊,賺錢才是王道。”

張允啐了一口,“賺賺賺,賺死你。你瞅瞅你現在的身價,都可以買下我這個工作室了。”腦袋靈光一閃,她問:“你要不要試試自己當老闆?”

“我試了啊,弄了個名牌服裝,但我平時沒時間打理啊。”

“你僱人打理啊,自己就當個股東。”

“正有此意。”

“一起去吃個飯吧,我訂好了餐廳。”

“好,走吧。”

下樓的時候,林之看見了很多生面孔。

“剛才那些都是你簽的新人?”

“不算新,也有三四年了。你走之後的第一年,我簽了一批新人,但是後來我發現,藝人這東西,在於培養質量,而不在於多。”

“安啦,你眼光還不錯,簽的都是很有潛能的藝人。現在放眼娛樂圈,有哪個工作室還比你更風光。”

張允臉色突然不好,她苦笑,“成功?你大抵是沒瞭解國內這幾年的情況。”

“怎麼?”

“我簽的那幾個,雖然個個都是俊男靚女,但是徒有其表外強中幹,拍些偶像劇還綽綽有餘,但實力實在是不行。他們的粉絲大多是學生,演技基本得不到大眾的認可。所以也就只能在原地踏步。在這樣下去,他們過氣是遲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