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薇憤怒地合上電腦,恨恨地捶床。
“複合?”她笑得陰冷,“都是過去式了還複合,怎麼可能?”
拿起手機點開莫陽的微博主頁,他很少玩社交媒體,但他的私人賬號上依舊有上億的粉絲關注。
每天,無數粉絲都會催他更新動態。或許是考慮到粉絲,莫陽每一到兩周會更新一次。不過很不走心,每次都是幾張工作照,從來不跟粉絲互動,也從不與別的明星互動。這些任務一併交給了他的官博管理人員。
淩薇翻著他的微博動態,痴迷地笑了。
雖然每次更新都很不走心,但很符合他高冷的氣質。而且,對於他的鐘愛粉來說,幾張照片已經足夠了。
一個三百六十度無死角還自帶高貴氣場的男人,拍照根本就不需要擺拍。每一幀照片都可以作為大片,足以讓無數單身女性在夜裡舔屏無數次。
淩薇的大拇指撫摸著他的照片,偷偷地笑了。她長這麼大,見過無數的高富帥,可是莫陽絕對是她見過最帥的,最有氣質的男人。
當初她已經有未婚夫了,可是在一次和父親去恆影的時候偶然撞見莫陽。雖然她只是遠遠地看到的是他的側顏。但是那立體俊美容顏和冷漠高貴的強大氣場直逼人心。那一瞬間,她的心徹底漏了。
當即,她和未婚夫退了婚,並纏著父親吵著鬧著要進恆影做他旗下的藝人,為的就是能夠更光明正大地和他見面。
如此費盡周折,她怎麼能將他拱手讓人呢?
咬唇,黑色的杏眼在耀眼的燈光下變得迷離而又氤氳。她在他最新更新的狀態下悄悄地留言。
對,是悄悄。她註冊了個小號,為的就是能在他的微博下為他留言,而且還不被關注。
留言時,小女孩兒的心思瞬間暴露。
她久經思量,才寫到:林之已經是你的過去式了。忘記過去才能向前看。我的男神,我相信你絕對已經忘記她了。向前看,會有更好的女孩兒等著你。
訊息發出去之後,就有網友回複她的這條評論:更好的女孩兒指的是誰?
她立馬回複到:我只是泛指。
網友又回複:那就舉個例子。
淩薇知道網友不能惹,否則他們分分鐘能把她撕得體無完膚。但是,想到這只是個小號,她又不服,所以立馬緊著回複:舉例嗎?我覺得淩薇就挺好的,她和我墨很配。
回複一經傳送,她便緊張起來。她在期待網友會怎麼看待這條回複。
會不會有人認同她?
答案是:不會!
這條回複在未來的三個小時裡立馬被頂上是最熱評。幾萬條評論氣勢洶洶地殺了過來。
幾乎所有的評論都在噴她,裡頭有幾條熱門的回複是這樣的。
小飛俠:淩薇?就是那個天天用同一個無辜表情拍校園無腦偶像劇的傻白甜嗎?開玩笑,我莫的品味那麼高,要他和一個傻白甜配對,我堅信他寧願出櫃!
莫陽是我老公:林之和淩薇,是男人,而且瞎了的男人,都會選前者。我莫還沒瞎。
aa:淩薇也不錯,就是太會裝純了一點,演技差了點兒,演的爛劇多了點兒,說的蠢話多了點兒,路人緣o了點兒,最重要的是,跟林之比起來,醜了不止一點點。
而所有回複中,點贊最多的哈巴豆豆的這麼一條:哈嘍,我懷疑你是淩薇本人的小號。我直覺很準,樓下的親們送我上去。
還有這麼玩味的一條點贊最多:思考淩薇和林之,二者選一。哎呀,我莫要頭疼死了,簡直就是世紀難題啊!
淩薇刷評論刷的眼睛都要瞎了,最後,她氣得幹脆直接把手機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