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琴滿懷著一肚子的怨恨和憤怒回到自己的住所,開啟電腦。
眼裡迸發出恨意的光芒!
林之,你是大明星,我是鬥不過你,但不代表我只能認輸。
大明星是吧!
那就別怪她了。
咬牙,在社交平臺上寫下一篇委屈無比的文章,取題目:《你是大明星,但請你不要隨意侮辱我》。
手指停在鍵盤上的enter建,想了一會兒,她冷笑。
反正她都已經被壓迫得無路可走了,她為什麼不能反抗?
中指幹脆地敲下,電腦螢幕上顯示“發表成功”四個字。
叩叩叩!
佳琴一驚,害怕地看向門。
“是誰?”
跟強大的勢力作對,需要強大的勇氣和魄力,但心裡難免還是沒底。
她躊躇了一會兒,然後緩緩來到門前,開門。
門口站得是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
十五分鐘後,佳琴面容失色,目光呆滯地跌坐在地板上,淚水布滿整個臉龐。
她緩緩抱過膝上型電腦,看著自己的文章在社交平臺上的熱度,才短短十五分鐘,就已經幾百條評論和轉載。
幾乎可以預見,接下來會有多可怕的事情發生。
悽涼地笑,事已至此,她沒有回頭路可選了。
跑到臥室,她從抽屜裡拿出那枚瑪瑙指戒,定定地看了它幾秒。
這枚指戒,是她昨天下午整理戲服的時候從蘇珊的外套裡掉出來的。她本來想收起來以備後面林之拍戲用的。
但是她想到蘇珊,想到四年前的事,她就恨。
於是,她就拿走了這枚指戒。
一枚道具而已,她本來就只是為難一下林之,但是沒想到林之立馬就懷疑是她拿走了東西,她怎能不戒備?
將指戒握在手心,她跑到浴室,開啟馬桶蓋。
將指戒扔進馬桶裡,沖水!立即消失不見!
勾起一抹殘忍的笑。
林之,敢威脅她!
沒有證據,就算是報警,找不到東西,警察也拿她沒辦法。相反,林之,你就死定了!
這個世界上,絕對不會有比網路更恐怖的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