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款是姚子顧高一那年,緊隨其後的兩個字是薛凝這輩子都沒能忘記的名字。
這是她日夜羨豔之人,是她終日想成為的人。
不是錢權富貴,未精通詩文,不會琴棋書畫,只是,在他身邊罷了。
蘇暖。
也許,她屬夏日暖陽,恰恰溫暖了那個冬日冰霜的他。
這封粉色的書信,叫情書。
那些彩色的照片,叫回憶。
屬於,他和她的回憶。
其實...早該想到的。
鼻間處傳來的酸,牽引了眼眶中的淚水,伴著一寸一寸破裂的心臟,絕望般,不曾掙扎的揮散在地磚上。
薛凝不知道自己哪來的勇氣去看完那封信,只知道待她視線收回時,已忘了許多事。
忘了母親出門時交代的事,忘了那本整整齊齊的放在書桌上的書,忘了,現在已是黃昏垂暮,忘了,把他們的東西,好好的收藏。
她說:我願意放棄生命裡沒有你的那一份,只想在我剩餘的生命留存你一個人的痕跡。
我想陪你看遍世間美景,然後告訴你,它們都不及你萬分之一。
我想守在你身邊,等夕陽西下,等日暮黃昏,然後躺在那個老得掉光了牙的你身旁。
我想在你走到燈火闌珊處,喚著你的名字,待你回頭看看依舊光明璀璨的桔燈下,等你歸來的那個我。
我想我餘生為你暖一杯茶,暖風微揚時勿望回家。
你是我今生遇見的最對的巧合;你是我生平一覽無遺的全世界;你是我見過笑容最美好的驕陽。
世上人潮萬千,只有你入我眼。
你要是壞點,我或許可以陪你逛逛街、看場電影、吃個西餐、散散步、看星星、看月亮、從詩詞歌賦談到人生哲學,可你那麼好那麼好,讓我只想和你戀愛。
所以,姚子顧,我用盡畢生所學,造片語句,傾盡所有勇氣,問你一句:我可以你喜歡你嗎?你,願意和我在一起嗎?
背面,一勾一劃,清雋有力的一句話:
我能夠去愛你,願意在走進垂暮之年,你我相伴。
這個字跡的主人,叫姚子顧。
照片裡三個場景。
一張在高大槐樹下伴著樹縫裡的月光相擁親吻的兩具身影。
一張在明亮的教室裡溫習功課的隻身男女。
一張女孩挽著男孩手腕,幸福微笑的喂男孩嘴裡的餅乾時,男孩扣著女孩的頭,久未鬆口。
他愛她,她愛他,而她,是第三者。
愛情沒有先來後到,只有不被愛的那個人才是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