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時間,劉寶強的律師團隊也從全世界各地逐漸趕到了這裡。
事件的定性也沒什麼可狡辯的。
就是受到刺激後過失傷人罷了。
當然了,這也只是劉寶強這邊對於這件事件的定性。
但博古特的那邊卻在不斷強調,這是蓄意謀殺。
並且還把博古特剛做完的檢查報告擺了出來。
是屬於重度腦損傷,甚至還有成為植物人的可能…。
當然了,正所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再有理也得講究法律。
而美國的法律卻有非常利於劉寶強的一點。
而這一點就是“陪審團制度”。
陪審團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數的有選舉權的公民參與決定嫌犯是否起訴、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國畢竟是一個自稱人權至上的國家。
可能是為了把這一點表達到極致。
就出現了這種外行指導內行的制度。
畢竟要是說好聽點。可以一定程度上遏制官商勾結的情況。把權力迴歸民眾。讓普通人用正常的道德觀念來決定一件事情的定性。
而劉寶強所幹出來的事情就很符合正常人的道德觀。
畢竟誰家沒個孩子。哪家孩子受到了生命的威脅,其父母還能保持理智。
所以才說這是非常有利於劉寶強的一點。
當然了,除此之外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原告是否追責?以及受害者的傷定情況。
如果是原告追責不放。
受害者又的確達到了某個傷害等級。
那麼劉寶強這個大獄估計還是要蹲的。也就是時間長短的問題。
當然了,這些問題肯定不用劉寶強去操心,自然有他的律師團隊進行到底。
不過這些也不可能現在就定下來。
劉寶強也不可能一直在警局裡待著。
當第2天這傢伙取保候審後。
這件事情也被全世界關注時。
事情的發酵也才剛剛開始。
不過發酵的結果,卻非常的出乎所有人的意外。
所以這根本就是一邊倒的結果。
因為幾乎所有人都倒向了劉寶強這邊。
也幾乎所有的人認為劉寶強沒有打錯…。
“劉是好樣的,這就是一個父親該有的樣子,要是我的孩子受到了這樣的傷害!我會用槍口告訴那個傢伙,他來錯了世界!”
“對!沒錯!明明是那個該死的傢伙傷人在先!既然做了就要承擔相應的後果!再說了,這傢伙也太不經揍了!據說劉仔打了他幾拳,就把他給打休克了?這能怪劉嗎,只能說是那個傢伙太虛了!”
“我可和你們的看法不同!體育競技嘛,本來就應該是這個樣子!該動手的時候就動手,這才能讓人看得熱血沸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