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間沉默了好久。
藺照雪向來是不撞南牆不回頭的性子。
似是為了說服自己,藺照雪反駁:“我不覺著他再娶了。”
但轉念——
她明白自己的話其實立不住腳。
李總恆說的,多半是事實。
從李總恆的話裡,她得知了自己已經昏睡了足足五年。
而她的夫君李燕庸,身為最循規蹈矩讓人挑不出刺的世家嫡子——
不可能五年了還沒成婚。
這是極為正常的,甚至特別地合乎情理。
相比之下,她的反駁才最為可笑。
藺照雪抓緊了錦被,
“我要回去看他。”
“即便他成婚了,我也要看看他現在的夫人是誰。”
李總恆:“當然可以,這是你的自由。”
“不過,在他們眼裡,你早就死得透,可別莽撞地用藺照雪的身份回去。”
“據我所知,人家現在恩愛得緊。別到時候夫君搶不回來,還被當成鬼魂,被道士給燒成灰。”
恩愛得緊?
憑李燕庸的性子,再恩愛也恩愛不到哪去。
她又不是沒經歷過和李燕庸的婚姻。
話雖這麼說。
藺照雪還是五味雜陳。
她氣,她怒,她悲傷。
可最終,
感到一股深深的無力,頹廢到整個人焉了下來:
“那要怎麼辦?”
“我不可能坐以待斃。”
“那是我的夫君。”
對。
她不看到李燕庸,是不可能罷休的。
藺照雪發現自己醒過來的欣喜已經沒有了。
一覺醒來,夫君另娶了。
她覺著老天特別不公平。
明明李燕庸都已經主動低頭了,她也醒了過來,身體健康了。
多麼美好的局面,眼瞅著就皆大歡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