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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野狼群

小歡是叢林之王,比想象的還要厲害。

它先是很快找到了鄰近的一條小溪,然後鑽進叢林裡,不久就拖著一頭山羊跑了回來。

郝思理幾乎看傻眼。

小歡的體型只有一點點大,比一隻貓大不了多少,卻能咬死了一頭山羊,還能拖回來,這事情怎麼看怎麼覺得稀奇,若不是親眼所見,沒人敢相信。

再聯想起小歡之前的神勇表現,任誰也知道,這小東西不一般。

有水,有山羊,對付一頓豐盛的晚餐,根本不是難題。

幾個人就在小溪邊架起一堆篝火,把山羊扒了皮,用一根樹棍子叉了,烤羊肉吃。

“木槿,再給你一天時間,若是找不到冒十留下來的蹤跡,你就死!”

魏可也是發了狠了。

木槿聽得傻了,連聲抱屈道:“大爺!這不行啊!樹林裡這麼大,誰知道冒十他們從哪裡走?我們肯定是和他們走的一條路線,但不一定能找到他們走過的路?”

魏可聽了,不為所動。

人都是逼出來的,以他們現在的速度,想要追上冒十,那是休想。

唯一的辦法,找到冒十在前面走過的路,冒十等人走過的地方,一定是清理出了一條比較好走的路,就省了魏可他們的功夫,讓速度大為增加。

郝思理手裡捏著匕首,對著木槿,不懷好意地連連冷笑。

“毒|販子!你當這是在山裡逛著玩嗎?找不到路,小爺把你剮了!”

木槿嚇得寒蟬若驚,眼神閃爍。

擺在這傢伙面前的,只有兩條路,要麼逃跑,要麼拼命去找到冒十等人留下來的蹤跡。

逃跑?莫說木槿已經受了重傷,就算他是個好好的人,在魏可和郝思理兩大高手的監視下,他也跑不掉,何況還有一個能神出鬼沒的小歡,就更沒希望了。

當天晚上,三個人就露宿在小溪旁邊。<北叢林的夜裡,危機四伏,再膽大的人也不敢在林中穿行。

再一個,夜裡伸手不見五指,即便他們打起火把,也照亮不了多遠,說不準就走錯了路,不僅沒有縮短與前面的距離,反而到了天明之後,需要修正路線,耽誤了時間。

三個人都是老手,即便是郝思理,也是大山裡長大的,對露營不陌生。

地面上是不敢睡的,魏可選了一棵大樹,把木槿綁緊在樹幹上,連同雙手一起綁起來,這傢伙的右手已經腫的像個小籃球,卻不敢有任何怨言。

生活在這片大山裡的毒|販子,還真挺能扛,這要是換作城市裡的普通人,估計已經摺騰死了。

魏可和郝思理兩個人,也把自己綁在了樹幹上。

睡到半夜裡,魏可猛然驚醒。

嗷嗷!

是狼的嚎叫!

睜眼往四周看,大樹下方,他們點起的火堆已經變得若明若暗。

就在距離火堆之外不遠的黑暗裡,出現了一對對閃動著的綠油油的光點,那是野狼的眼睛,一眼望過去,這種光點層層疊疊,數也數不清。

魏可頓時心裡發寒,哪怕他膽子再大,也有點受不了。

<北這地方的野狼,缺少天敵,往往長得非常高大健壯,就像小牛犢子,一條兩條還好對付,一旦成群結隊,那就無敵了,而且,野狼天性殘暴又堅韌,認準了獵物之後,就會一路跟隨,直到獵物被它們咬死。

這些事情,都是身為獵戶的沃嘎說的。

那措附近的野狼很少,最多就是一兩條落單的,據沃嘎說,如果在叢林中遇到野狼,最好的辦法,就是立刻逃往有人居住的村子裡,否則,被野狼盯上,必死無疑!

這下糟了,這些野狼不會到了天亮之後,仍然盯著他們吧?

魏可立刻想到了一種最壞的情況!

野狼這種動物,並不只是在夜間活動的,到了白天,它們還是會在叢林中游蕩,圍捕獵物,如果它們一直圍著不走,別說是追冒十等人,就是自保也成了問題。

魏可和郝思理都帶著槍,不過,子彈都帶的不多,這要是子彈打完了,難道肉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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