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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哥譚什麼時候多了這種都市傳說?

說著,艾莉森遞上一份書單。

傑森打眼一掃,包含:

《加入小醜幫後我和蝙蝠俠he了》

《參加阿卡姆戀綜後我翻紅了》

《當韋恩家真少爺看到彈幕後》

《在哥譚認錯攻略物件怎麼辦?》

《哥譚重回80之姐要當首富》

“……”

傑森只覺得兩眼一黑。

“你盡管發。”他咬著後槽牙說道:“等老頭子看到《蝙蝠俠he攻略》,我會記得給你墳頭澆咖啡。”

.

哥譚總在孕育新的怪談。

滴水獸的陰影下,犯罪巷的流浪漢們裹緊發黴的毛毯,用廉價的杜松子酒交換著最新傳說:

“聽說最近哥譚出了一號新人物。”

“對,就是那個統治哥譚地下世界的女人——”

“那個穿粉色靴子的女巫!”

“一整個鑽石區都遍佈著她的觸角!”

“她的力量來自於那雙靴子,裡面聯通著宇宙的力量……”

“……聽說黑麵具的骨頭正在她花園裡發芽……”

“太可怕了,連蝙蝠俠都不管管嗎?”

神諭的鍵盤聲在蝙蝠洞回蕩,螢幕上閃爍著哥譚暗網的熱搜詞條:

【粉靴人】懸賞金:100000附註:活的,需保持雨靴完整)

“……粉靴人??”迪克不可置信地挑眉:“我們的鄰居知道她得到了這麼一個外號嗎?”

“而且這個外號在犯罪界的聲望值漲得比小醜病毒還快。”提姆扶額嘆息著。

“哈,說起來,你該看看這個,小紅。”難得回家多呆一會兒的布魯德海文公務員扔給提姆一沓新報紙。

上面最大的字型印著頭條標題:

【這是藝術變革!】

“藝術……什麼?”現在看到藝術這兩個字已經感覺有些胃絞痛的提姆調整好心情,繼續往下看。

只看到,哥譚週刊的主編在頭條的整版篇幅上激情揮毫:“哥譚終於迎來文藝複興!”

“……哈?”

“文藝複興……?”提姆抽抽嘴角:“在這樣下去,哥譚的都市傳說就要變成邪惡粉靴人和他的藝術之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