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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擊斃瘋狗反被吊

衝進商業區的瘋狗,利用人群的掩護,慌不擇路地跳上了一輛有軌電電車。

而跟在後面的李英,稍稍觀察了一下環境,就憑藉豐富的經驗,準確地判斷出了瘋狗的那輛電車。一個百米衝刺,從車尾翻進了車內。

車內已經擠的滿滿當當,但李英知道那瘋狗就在前面。

他右手握著槍,用衣襟掩著,一點點地向前門口摸去。

果不其然,瘋狗一邊低著頭,一邊用餘光緊張地觀察著周圍。

李英掏出槍,板下槍擊,準備動手。

就在此時,瘋狗也看見了車廂中的李英,立刻摟住了一名女乘客,擋在身前,一邊大喊“別過來!”

李英根本不給瘋狗再作案的機會,叫了聲,“都趴下!”

“嘭,”果斷開火了,正中瘋狗肩膀,離女人質的頭皮,也就幾厘米的距離,真是大心臟。

瘋狗捱了一槍,負痛放開了女人質,李英立刻補第二槍,“嘭,”又打中了瘋狗胸部。

槍聲一響,車廂裡哭爹喊娘亂成一片,那個女人質更是被嚇得倒在地上,心臟病發,緊捂著胸口。

捱了兩槍,瘋狗倒在地上,只罵出了他這輩子最後的一句話,“d,”,就嘎了。

李英這也算是給那位無辜的巡警,報了仇。

可是,敢出手就得承擔後果。

那個女人質終究由於驚嚇過度,心臟病發而亡了。

他的家人控告李英在擠滿乘客的電車裡,沒有警告而開槍,導致人質死亡。

要追究李英的刑責。

李英不得不接受內部調查人員的盤問。

儘管他百般解釋,當時情況緊急,根本來不及警告,但是仍然無法讓調查人員信服。

搞得李英火起,“荒繆,當時情況,我怎麼知道她有心臟病。

我調查了黃雄7個月,知道這個人有嚴重的精神分裂傾向,隨時可能會開槍打死人質。

難道,那個被黃雄槍殺的巡警,就該白死嗎?

他的家人向誰投訴啊!

好吧,反正我辦哪件案子,都會有人投訴的,你們想怎麼寫就怎麼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