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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去其糟粕取其精

至於進士的話,首先“進士”一詞,始見於《禮記?王制》,指可以進授爵祿之人,至隋朝開始成為取士科目,後為歷代沿用。

在清代舉人中式後即取得參加會試的資格,經會試、複試和殿試取中者,稱進士。

1.會試。

清代會試於春季在京師貢院舉行,試期多在三月,所以也稱春試春闈);因由禮部主持,也稱禮闈。

會試每三年一科,逢醜、未、辰、戌年舉行;遇鄉試恩科,翌年之會試即為會試恩科,是年正科或提前或延後一年舉行。會試考試、閱卷、場規和考試內容等基本同於鄉試,惟第一場《四書》三題由皇帝欽命。會試考官於三月簡放,初用內閣六部大員4~7人;咸豐後定製4人,一正總裁,三副總裁,以大學士及翰林進士出身的一二品官員者充任;同考官18人,與主考官同時簡放,用翰林進士出身的實缺京官。清代會試中額各科多寡不同,一般為百餘名或二三百名,最多一科為406名,最少一科為96名。會試四月放榜,中式者稱貢士,其第一名稱會元。

2.複試。

經會試取中的貢士,接著要參加複試,清初貢士本不進行復試,康熙五十一年因發生科場案,會試後進行了複試。

雍正、乾隆兩朝,複試間行之,至嘉慶初始成為定製,地點在皇宮保和殿。

複試考《四書》文一篇,五言八韻詩一首,當日交卷。

第二天派閱卷大臣評定成績,分一、二、三等,列等者即準參加殿試。

殿試於會試放榜一月後舉行,乾隆二十六年定四月廿一日舉行,廿五日傳臚公佈名次),著為定製。

殿試最初在天安門外,順治十四年改在皇宮太和殿東西閣階下,遇風雨時,在太和殿東西兩廡。

乾隆五十四年,又改太和殿在保和殿。

殿試的內容為時務策一道,由讀卷大臣擬出若干題,送皇帝欽定圈出,作為試題。

殿試試卷的評閱,由皇帝任命讀卷大臣進行由於殿試在名義上是皇帝作主考,所以稱讀卷而不稱閱卷)。

讀卷大臣共8名,首先由禮部開列大學士及進士出身的尚書、侍郎、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內閣學士的名單,奏請皇帝從中簡派。

殿試翌日,讀卷大臣集於文華殿閱卷。

其閱卷的進行,將全部試卷平均分給八名讀卷大臣,各自先閱自己所分之卷,然後互相輪看,稱轉桌。

最終成績的核定一般推首席讀卷大臣進行,其他人參加意見。

成績評定後,於廿四日向皇帝進呈前十本,欽定名次並公佈引見,稱小傳臚。

廿五日在太和殿公佈全部名次,稱傳臚。

殿試名次的排列分為三甲,一甲共三名,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

殿試傳臚後頒發上諭,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第三名授翰林院編修。

狀元服殿試傳臚典禮十分隆重。

清晨,由鑾儀衛在太和殿前設鹵簿法駕,在簷下設中和韶樂,在太和門內設丹陛大樂;由禮部和鴻臚寺在太和殿內東楹和丹陛之上正中設黃案,丹陛之下設雲盤,在午門外設彩亭御仗鼓樂。

王公大臣文武百官各著朝服在丹陛之下左右序立,新科進士身著朝服,頭戴三枝九葉頂冠,按名次奇偶序立東西丹墀之末。

典禮時到,禮部堂官詣乾清門奏請皇帝禮服乘輿,引入太和殿升座。此時,中和韶樂奏隆平樂章;階下鳴鞭三響。

鞭用皮製,長一丈餘,司禮者執鞭柄由下飛舞,迴旋而上,鞭聲清脆悅耳,響徹雲霄。

鳴鞭畢,丹陛大樂奏慶平樂章,讀卷大臣等官員向皇帝行三跪九叩禮。

大學士進殿從東楹的黃案上取出黃榜,授給禮部尚書,陳于丹陛正中的黃案之上。

這時,丹陛大樂又起奏,鴻臚寺官員引新進士就位,宣讀制誥“某年某月某日策試天下貢士,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傳臚官唱第一甲第一名某人,引出班跪於御道左側;唱第一甲第二名某人,引出班跪於御道右側稍後;唱第一甲第三名某人,引出班跪於御道左側再稍後處。

然後唱第二甲某人等若干名,第三甲某人等若干名,不引出班。

唱名畢,鼓樂大作,大學士至三品以上各官及新進士均行三跪九叩禮,中和韶樂奏顯平樂章。

典禮完畢,皇帝乘輿還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