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就像前文所說,六廳的設定,標誌著清王朝對黔東南“生苗”地區的武力開闢,至此基本結束。
此外,還對黔東北以臘爾山為中心的“紅苗”地區的武力“開闢”,也達到了設官建制的目的,加強了對新附苗寨的軍事控制和直接統治。
“苗疆闢地二三千里,幾當貴州全省之半”。
由此,大量的土地、人口納入封建王朝版籍之內,登記編冊,受流官的直接剝削和統治,最終達到了清王朝在貴州改土歸流的主要目的。
並且其實清代在前期對貴州境內的土司,就已經進行廢土設流。
特別是在康熙時期,較大的水西土司和烏撒土知府被改設流官以外,被裁革的土司還有金築安撫司、凱里安撫司、以及喇平、盧山、大華、金築、龍里、水東、密納、寧谷、十二營、舟平、舟行、平州、夭壩、麻哈、石阡、苗民、赤溪楠洞、西山陽洞、曹滴等長官司;安順土州同、普安土州同、龍泉縣土縣丞、龍泉土主簿、龍泉土百戶、安化土百戶、務川土百戶等。
對土司的勢力已經進行限制和削弱。
至雍正時期,在大規模改土歸流的過程中,貴州土司又被廢革進行改流的有。
貴陽府屬中曹副長官司長官劉崇恩,雍正七年(1729年)因“土權疊害案內”而被改土歸流。
定番州屬洪番長官司長官洪國兆,雍正七年(1729年)因“特參抗違案內”被改土歸流。
貴定縣屬把平長官司長官蕭來鳳,雍正八年(1730年)因“稟報事案內”被改土歸流。
鎮寧州屬康佐長官司長官薛世乾,因“特參溺職案內”,於雍正五年(1727年)被改土歸流。
黃平州屬朗城吏目馮鍾俊,因“特參不法案內”,於雍正五年(1727年)被改土歸流。
都勻府屬平浪長官司長官王秉乾,因“特參不法案內”,於雍正五年(1722年)被改土歸流。
還有虎墜長官司長官宋瑞麟被革裁;省溪、平頭著可、潭溪、八舟、歐陽、新化、洪州等長官司則設立漢官吏目,並加州同職銜,加重職守,對土司的監察。
至於因守土安境,歸順朝廷而未被改流的土司,被保留者據稱有“六十二長官司和三副長官司”。
同時根據乾隆《貴州通志?土司》載“自雍正改土歸流之後,貴州境內尚被保留未改流的土司有貴陽府屬的中曹長官司、養龍長官司、白納長官司、白納副長官司、虎墜長官司。
定番州屬的程番長官司、上馬橋長官司、小程番長官司、盧番長官司、方番長官司、韋番長官司、臥龍番長官司、小龍番長官司、金石番長官司、羅番長官司、大龍番長官司、木瓜長官司、木瓜副長官司、麻響長官司。
開州屬的乖西長官司、乖西副長官司。
龍里縣屬的大谷龍長官司、小谷龍長官司、羊場長官司。
貴定縣屬的平伐長官司、大平伐長官司、小平伐長官司、新添長官司。
修文縣屬的的底寨長官司、底寨副長官司。
普定縣屬的西堡副長官司。鎮寧州屬的康佐副長官司。
永寧州屬的頂營長官司、募役長官司、沙營長官司、盤江土巡檢。
平越府屬的楊義長官司。黃平州屬的巖門長官司、重安司土吏目。
甕安縣屬的草塘司土縣丞、甕水司土縣丞。
餘慶縣屬的餘慶土縣丞、土主簿。
都勻府屬的都勻長官司、都勻副長官司、邦水長官司。麻哈州屬樂平長官司、平定長官司。
獨山州屬的獨山土同知、豐寧上長官司、豐寧下長官司、爛土長官司。
以及鎮遠府屬的鎮遠土同知、土推判、土推官、蠻夷副長官司、沿河佑溪長官司、沿河佑溪副長官司、朗溪長官司、朗溪副長官司。
安化縣屬的土縣丞、土主簿、土巡檢。
印江縣屬的土縣丞。石阡府屬的石阡副長官司。
思州府屬的都平長官司、都素長官司、黃道長官司、施溪長官司、黃道谿長官司。
銅仁府屬的省溪長官司、省溪副長官司、提溪長官司、提溪副長官司、烏蘿長官司、新化長官司、歐陽長官司、歐陽副長官司、亮寨長官司、湖耳長官司、洪州長官司、洪州副長官司等。
但需要說明,在上述保留的土司中,承襲有印的僅只有中曹長官司、養龍長官司、上馬橋長官司、盧番長官司、方番長官司、臥龍番長官司、小龍番長官司、金石番長官司、木瓜長官司、大谷龍長官司、羊場長官司、平伐長官司、大平伐長官司、小平伐長官司、底寨長官司、募役司長官司、頂營長官司、盤江土巡檢、楊義長官司、平定長官司、豐寧上長官司、蠻夷長官司、施溪長官司、湖耳長官司、洪州長官司等。
並且此外大多數土司在康熙後期或雍正時期都是承襲而無印信,這標誌著土司勢力和特權已被削弱,雖有其位,而無權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