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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章 宋朝的路

當然,說到這,就不得不再次跟大家提一下宋朝了,因為宋朝那時候的政權制度,是和現如今有很大不同的。

因為宋朝那時候是獨特的路制,什麼意思呢?就是宋代地方政府雖然推行也是3級行政建制,但是並沒有省,而是於州、縣兩級之上設路,以總300餘州軍。

這是因為宋朝統治者鑑於唐代集一道之權於節度使一身所造成的嚴重後果,以分割事權作為自己的指導思想,在路級設定轉運司、提點刑獄司、提舉常平司與安撫司等四大常設機構,以“婚田、稅賦屬之轉運,獄訟、經總屬之提刑,常平、茶鹽屬之提舉,兵將、盜賊屬之安撫”。

所以在職能上,有基本和較明確的分工,以確保不會尾大不掉。

並且自始至終嚴格地貫徹“制軍、給食”不可通而為一的原則,即兵財分治的原則。

始終堅持“朝廷之令必行於轉運使,轉運使之令必行於州,州之令必行於縣,縣之令必行於吏民”的原則,堅持貫徹以轉運司為主體的地方行政、監察體制。

因而,作為地方最高一級行政建制的路,也由此分為轉運司路及帥司路兩種型別。

這兩者的職能也完全不同,前者負責一路行政,後者負責一路軍政。

至於提點刑獄司與提舉常平司,由於兩司相繼分割了轉運司在司法、賦稅等方面的事權,而且地位相埒,因而他們也有相應的行政區域。

像是神宗元豐元年以前,同一地區,提點刑獄司路、提舉常平司路與轉運司路完全一致。

以後,兩司為了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職能,則將轄區過大、事務繁重的京東、京西、河北、陝西、淮南、兩浙等路再細分為東、西兩路或南、北兩路。

因而,在這些地區,提點刑獄司路、提舉常平司路的轄區與轉運司路是不一樣的。

至於宋代這種獨特的路制形成的原因的話,就像剛才說的,源於之前的亂世而不得已而為之。

其實這也不是宋朝才開始發明創造的,早在五代時期,就已經有這方面的部署了。

的確,轉運司路與安撫司路雖然是有宋一代的地方行政制度,但並不是趙大官家發明,尋其起源,可以說均出自於五代時期。

要知道,在五代時期,除後梁外,後唐以後的4朝均與契丹接壤,為了有效地防禦日愈強大的契丹的入侵,在藩鎮勢力日愈衰弱的情況下,中原各朝不得不在河北、河東沿邊駐紮大量的禁軍,以守衛衝要之地。

如《通鑑》卷276天成二年(927年)四月條就有這樣的記載,“時契丹數犯塞,朝廷多屯兵於幽、易間”。

統帥這些邊防部隊的軍職就是北面沿邊都部署。

如後唐明宗天成三年定州王都反,引契丹為援。

兵敗後,明宗為防契丹繼續侵擾,任命潘環為“易州刺史、北面沿邊都部署”,當然,當時統帥部隊的軍職不僅於此,但後來的史實證明這是最具有生命力的,前此統帥藩鎮兵的節度使、統帥中央禁軍的招討使,這些在唐代擔任統帥的軍職都被它所取代。

如後蜀建立後,明宗為防備孟知祥,長興(930年933年)中,任命“張虔釗為山南西道節度使兼西面馬步軍都部署”。

以後歷朝承襲明宗之制不改,晉天福五年(940年),有侯益“徙鎮秦州,充西面都部署”之事。

周顯德(954年959)中,有此3人以節度使而出任方面統帥,所轄兵力王景徙“鎮秦州,兼西面緣邊都部署”之事。

當包括興元府、秦州在內的與後蜀接壤州縣境內的兵馬。

在這裡,沿邊都部署與節度使相比,更多地具有實職的意味。

這一制度延續至宋,又有新的發展。

像是宋初在西面、西南面與北面均設定了沿邊都部署,以防禦契丹,吞併荊蜀。

如上引王景,“建隆二年(961年)春,來朝,太祖宴賜加等,復以為鳳翔節度、西面緣邊都部署”。

“慕容延釗,建隆二年,長春節來朝,賜宅一區,表解軍職,徙為山南東道節度、西南面兵馬都部署”。

韓令坤,“建隆二年,改成德軍節度,充北面緣邊兵馬都部署”。

所以有人認為,五代與宋初的沿邊都部署作為方面軍統帥,它上約與唐、五代節度使相當,下則開啟宋代一路都部署之制。

而五代的方面轉運使的話,大家都知道,五代時期可以說是戰亂頻繁,所以軍興之際,各朝為征討設定了所謂的隨軍轉運使,負責調發運送糧草,事平則罷。

如後唐莊宗同光三年(925年)九月,討伐前蜀之役,任命鳳翔節度使李曮任供軍轉運應接等使。

後晉天福六年,討伐鎮州安重榮之役,設定了鎮州行營轉運使。後漢乾佑元年(948年)七月,討伐鳳翔王景崇之役,任命李谷為西南面行營轉運使。

後周顯德五年十月,“世宗謀取蜀,以(高)防為西南面水陸轉運制置使,屢發芻糧赴鳳州,為征討之備”。類似之例,不勝列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