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偷車賊,專偷摩托車,他偷了二十多年。
這二十多年來,他從沒進過局子蹲過小號,警察抓不到他。
他感覺挺驕傲的。
這二十年來他已經偷了四百多輛摩托車,算得上這方面的專家了。
摩托車再轉手賣出,從中自然獲利不菲,
這些年來他掙了不少錢。
甚至靠這個還在市裡買了房子。
後來,他想金盆洗手不幹了,以後找點正經的事來做。
但他的心裡總覺得還空嘮嘮的,好像差點什麼。
他覺得市裡的警察太笨,他不好好捉弄一下他們太對不起自己了。
於是呢,他找了一個機會,
偷偷溜到了警察局的門口,在局長的車上用紅色油漆刷了幾個字——“蠢貨不會破案”
這幾個字歪歪扭扭,不怎麼好看,但很有喜感,
他很滿意。
然後跑回家,沒事人一樣忙自己的事。
第二天,室內的報紙就登出了這件事,局裡領導的面子都掛不住了。
偷車賊很得意,他覺得自己終於做了一個了不起的事。
可是,高興勁只持續了兩天,第三天他就被抓了。
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判!
他不知到警察是怎麼抓到他的,
就像他不知到前一天晚上人家為了抓他排查了多少個監控錄影。
他還傻乎乎的問人家你們是怎麼抓到我的?
人家義正辭嚴的告訴他: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它從來都不會缺席。”
講完了這個故事,方嚴笑了,拍著大腿笑了。
他笑出了眼淚,他笑得近乎癲狂。
黎雲祥卻顯得很憤怒:“什麼正義,什麼缺席!偷了那麼多摩托車不去抓,在局長車上寫個字立刻就抓到了,說白了就是四百輛摩托車都沒有局長的臉面重要!”
“說對了!”方嚴忽然收起了笑容,聳聳眉毛說道。
“我們在談林寒的事,您講這個故事到底是什麼意思?”黎雲祥說著欠身,幫方嚴倒上茶水。
“臉面,我想說的是某些人的臉面,這才是差點毀掉林天的最大原因,所以,踩斷腿打裁判什麼的都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