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蘇嬌娘笑笑。
“春桃護主不利,看現在盧玉造的罪,再寫大戶的丫鬟性子有的要比小戶小姐更加嬌縱,不敢用。”
“芳兒,運氣太好,咱們小小的食肆容不下那個大神。”
“至於小紅,農戶出門,即使被賣了,臉上也沒有憤恨,雖然說膽子小,但是好調教,娘,你說呢?”
“倒是你有注意。”
領著小紅,又選了一個14歲大小的小廝。
交付賣身契以後倆人就帶著剛買的人回到香鍋食肆。
“你們一人選一個房間住著吧。”
蘇嬌娘領著倆人推開院子裡一側廂房的門。
“是。”
小紅與小廝一起點頭。
“今兒,你們休息一日,明個兒就上工。”
蘇嬌娘安置好兩個人以後絲毫沒有僱傭童工的罪惡感。
在這個時代,女孩5.6歲就開始幫著家人做家務,而小紅雖看起來瘦弱,其實已經10歲。
10歲的女孩在溝子灣已經可以獨子打豬草,掃院子,洗衣服,做飯,農忙時候還得去田地插秧。
這個年代,只有做個有用的人才能吃飽。
蘇嬌娘買下這倆人,本質上也是為了他們的勞力。
不過,小紅這名字忒俗氣了。
“從今你就叫玉溪,你叫細雨。”
“謝夫人賜名。”
蘇嬌娘將倆人名字換了就打發二人吃點東西,讓人休息去了。
在大堂幫著點菜端盤子,生意依舊紅火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