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柳樹太滑,我駕馭不了。
爺爺知道了我和藤蔓蔓的事情,他對藤蔓蔓特別滿意,當即就決定等三月期滿,讓我們兩個趕緊拜堂成親。
我當時沒有反對,後來想起來,我應該是願意的,只不過,自尊心過不去。
那天,我跟著藤蔓蔓,見識了她的威武霸氣,能把全城大半的女人,像遛狗一樣逗了好幾圈。
那天,她帶著我,讓我看見了一個不一樣的世界,方讓我驚覺:男兒當如此!
小花,是一隻成了精的斑點花豹。
在藤蔓蔓的幫助下,我和它成為了朋友。
後來,它下了山,我好吃好喝的供著,終於將它哄到了手。
小花成了後來名動天下的百裡神將的坐騎!
而那個百裡神將就是我!
藤蔓蔓的果子,改變了我的體質,清除了我體內隱藏得毒性!
身體好轉後,我日夜不停地習武,終於在曾城過了三個年頭後。帶著百裡家的榮耀回到了朝堂之上!
那時候,我很恨,恨自己為什麼不能擁有強大的實力。
不然,藤蔓蔓也不會為了躲避仇敵離開百裡府!
她離開的那天晚上,我丟棄了男子的尊嚴,挽留她。
甚至想要動用百裡家隱藏的力量,奈何,這一切在她眼中,有可能就是一個笑話。
她無情的走了。
我覺得,我應該算是解脫了!
畢竟像她那樣的女子,是沒有一個世家大族願意娶進門!
直到後來很久,我才發覺,她說的話有可能是真的。
她真的是一個神仙。
那件五彩鳳羽的披風就是最好的證明!
我同爺爺回京的路途,遭遇敵人夜晚火襲,等我發現的時候,大火已經蔓延到無法阻擋的地步。
火苗掉到披風上,居然什麼事情都沒有。
聯想到以前藤蔓蔓說的話,我死馬當活馬醫,披上了披風。
從茫茫大火中,沖出來,居然毫發無傷,再看那件披風,反而還更加的流光溢彩!
當時,有很多人看見了,都大呼神跡!
只有我一個人知道,神的是這件披風!
回到朝堂的政治中心,我一步步拿回了屬於百裡家的一切。
暗中,不斷地有人對我下毒,暗殺,我也不斷的殺人!
連年徵戰沙場,手上的鮮血越來越多,我也越來越冷酷無情。
無數的稱贊與美女堆到面前,我沒有一絲心動。
夜深人靜時,我經常在想,什麼時候,那個女人會蹦出來!
還是說已經把我忘了!
她喜歡美少年,而我已經是三十歲的大叔。
在我四十歲的時候,爺爺走了,百裡家只剩下我一個人,到處都安靜得可怕。
我喜歡打仗,哪裡有戰爭,我就會請命前去。
只有動蕩不安的生活,才能讓我不去回憶以前屈辱不堪的自己!
連一個女人都留不住的男人,有什麼資格享受安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