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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我,真不想佔便宜

(本書無女主)

解決了任婷婷的事情後…

額,還能怎麼解決,當然直接給她點了唄。

軟…

哎嘿~

慕秋轉身準備翻窗先溜。

沒辦法,剛剛任婷婷那一嗓子在連個狗叫都沒有的平靜夜裡和個炸雷一樣。

就如同是水面上丟了塊兒石頭似的,掀起層層波浪。

先溜吧!慕秋可沒心思強行再做掉任老爺,畢竟已經被人發現了。

而且,慕秋也不想直接滅了所有人的口,多大仇啊?不就是打個卡嗎?把人家全家都幹掉這好像不是很合適…

他本來此行打算的是,不暴露自己的情況下幹掉幾個人都不是問題,但是這任婷婷不曉得為啥往身後看了眼,正好和慕秋來了個對視,還一嗓子叫了出來,直接沒給慕秋一丁點餘地,要麼給任家屠了,要麼先溜…

殺任老爺一個人或幾個人就算了,殺人全家有點太喪心病狂了。而且任家還有一堆僕人,但凡有一個洩露風聲出去,以後和九叔的關係基本上是涼了,還有可能被通緝。

慕秋多少還沒有變態到為了自己的目的可以無情的殺死幾十條人命的。

定住任婷婷後,他就扒著窗戶準備開溜。

慕秋頭伸到窗外,忽然他聽到了院子裡有“嘭嘭嘭”很有節奏的聲音。

順著聲音看去,慕秋嚇的血都涼了。

水晶及白色明玻璃頂戴,八蟒五爪蟒袍,胸前有白鷳,竟然是個官居五品的文官殭屍!

這就是任老太爺!

當然,官是捐來的,慕秋也不認識這殭屍是誰。

所謂捐,也就是買。

任老太爺相當有錢,買個五品官對他來說難度還不算大,除了買官之外,還坑害風水先生,搶了人家墓地,這才使任老太爺二十年後重生,不過是以殭屍的形象出現。

殭屍,人死後憑藉喉嚨處一口氣死而不腐,僵而不爛,無法正常行走,只能靠雙腳直立往前蹦噠,雙臂無法彎曲,以向前伸展雙臂,掌心朝下的樣子出現在人們的視野。

慕秋害怕殭屍主要是因為殭屍就像是冷血動物一般,只想咬人,沒有其它任何想法,被這東西盯上直感覺脖子發涼。

更別提被咬之後還會被同化成殭屍,實在是太嚇人了。

慕秋看著那隻殭屍已經跳到了任家小洋樓的門口,眼看就要進門了。

“溜?”

他心想著,溜不是不可以,問題就是怕不止一隻殭屍在外面,要是跳窗下樓,樓下還蹲著別的殭屍咋辦?

“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