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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我,一個壞人

“啊!我要殺了你!”

流浪漢大喊著,刀子在空中揮舞!

而慕秋拋完石灰,早就向後一閃身,躲開了數米遠。

石灰粉很給力,那流浪漢揮了幾下刀子,實在是忍受不了痛苦了,丟掉刀子捂著眼睛開始在牆上摸索。

他想離開這個巷子,他想去醫院...

“啊!我的眼睛一定是瞎了...你!你!我記得你的樣子,我會把你的皮扒了!”

流浪漢邊慘叫邊怒罵慕秋,正常情況下,這時候失明的一方肯定是會求饒什麼的,而流浪漢反而是叫囂。

這說明什麼?

囂張跋扈慣了!

哥譚,真是一個犯罪之都...

“喂!想死嗎?”

那亞洲人一開口,流浪漢快氣瘋了。

“你還敢威脅我?我要殺了你!啊!啊!”

流浪漢揮舞著拳頭,然而慕秋離的很遠,倒不是怕這人,而是覺得對方身上太髒了,一股子酸味兒。

要知道白、黑人身上的味道是特別重的,只能常年靠著各種香水來掩蓋味道。

流浪漢噴香水?他們半年洗次澡就不錯了!

所以,慕秋躲的非常遠。

“我就問一次,你不回答的話,我就把你殺了,反正這城市殺個人而已,每天都會發生。更何況,這巷子這麼昏暗,你就算是死了,一個流浪漢罷了,誰會幫你報警呢?噢,說到這,我真是感謝哥譚這個城市,才能讓我輕而易舉的完成我殺人的愛好~”

慕秋說話越來越癲狂,這也是他為了提前入戲。

一個沒有精神病的罪犯,在哥譚是混不開的。

當然,他那多重人格的狀態,根本不用裝做精神病,假如阿卡姆瘋人院不是優先收治罪犯的話,慕秋直接可以前去報道,也沒人說個不字的。

“你!你敢殺了我?哈哈哈!別開玩笑了!就你一個亞洲小黃皮...”

流浪漢侮辱性的話還沒說完,一把刀子“唰!”的一聲,飛向了他的心口!

由於他雙手捂臉,所以刀子準確的命中了他的心臟...

“額...”

他躺倒在地上,瞬間就沒了呼吸。

“你看你,我問個問題而已,你一直喊什麼?這下,我還得看看頭頂是不是有攝像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