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意拿鑰匙到院取車,開啟車門等曾警官來。
見曾警官已經結束通話羚話,衝我道:“婉君在家遇到了兇殺案,我讓她先看著現場。”
罷,曾警官開啟地圖導航,給我看了婉君家的地址,由我開車趕往婉君的家。
婉君是租住在附近的一棟公寓裡,離特殊部門兩個路口,也兩公里遠。
我和曾警官停車在樓下時,警察都還沒有趕到。
進入公寓,我見樓梯便要去,卻被曾警官拉住。
“她家在十五樓,你打算跑去?坐電梯吧。”
曾警官按動電梯鈕,十幾秒後電梯門開啟,我和曾警官坐電梯直達十五樓。
開羚梯門,剛邁步出來,聽婉君叫道:“隊長,這邊!”
看婉君一身輕便衣服站在一間門前,顯然那門內是殺人現場。
曾警官拿出隨身攜帶的一次性手套,順手遞給我一副:“心別破壞現場。”
自從認識曾警官,兇殺案現場我也前前後後進過幾次,規矩都懂。
婉君見我是和曾警官一起來的,略顯詫異:“隊長沒,你也會來。”
“什麼意思?你是不歡迎我過來?”
不是我故意曲解,是婉君話的本身有些讓我不舒服。
曾警官直徑邁進現場,我則是先檢查房門門鎖,門鎖似是被重擊扯壞,已經完全不能使用了。
從這一點看,應該是外面的人強行闖入屋內,將裡面的人殺害的。
“報警了嗎?”我問婉君道。
“接到隊長的電話前,我已經報警了。不知道為什麼警察還沒來。”
我們三人嚴格來不算警察,是與警察類似,但職責完全不同。
這樣一起平常的入室兇殺案,理應由警察處理,不關我們的事情。
“你們兩個都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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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聽曾警官叫我們,我和婉君連忙入內。
穿過客廳,來到臥室,入眼便是一男一女兩具屍體。
我之所以認的準確,是因為兩名死者都是全裸著身子,一人仰臥在床,喉嚨被割,另一人則是背部刀。
“從現場粗略來看,這名男性是第一個受害者,女性則是隨後被殺的。”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錯覺,不知道為什麼感覺曾警官兩眼放光,好像頗為心。
一旁婉君道:“他的老毛病又犯了,最近沒怎麼接觸兇殺案,都快憋壞了。”
我都快忘了,曾警官雖現在是特殊部門的領導,可他之前一直是從事刑偵工作的。
他做刑偵工作除了責任之外,更多的是個人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