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一早,手機鬧鈴將我吵醒。
這部手機昨我放在偽裝成我的那具屍體身,以此給曾警官提供定位。
在曾警官回到特殊部門之後,這部手機又還給了我。
雖然我平時也有早起的習慣,但是因為身有傷,消耗我的精神,讓我聽到鬧鈴之後,滿心的不願意。
好不容易從床爬起來,我發現王月給我特意準備了一身寬鬆的衣服。
看來我還是沒有瞞過她,昨夜她肯定是發現我受傷了,擔心太過緊窄的衣服不利於我傷口的癒合,這才特地準備了這一身衣服。
起言語的關心,王月的實際行動,更讓我感到。
穿好衣服,準備跟王月一聲謝謝時,才發現她已經和白帶著秀去學了。
眼看我也快要遲到,連早餐也顧不吃,只跟樂樂她們了一聲“再見”,便匆匆忙忙趕往駿卡酒店。
車停到酒店門口,還不等我下車,遭等在門口的宜柔已經開門了車。
“時間這麼趕嗎?”我還以為自己遲到了,所以宜柔才會早一步等在樓下。
可看錶之後發現時間還很充裕,不知道她為什麼這麼著急。
宜柔拍拍椅背:“先走再,被他們兩個盯著,我都快煩死了。”
宜柔的顯然是酒店門口站著的兩名保鏢。
他們也怪不容易的,大清早要陪著宜柔折騰,結果最後宜柔給他們定性還是沾在腳底板的衛生紙,甩都甩不掉。
這種極具生活性的喻,實在是讓我覺得有點範圍。
“你傷好些了嗎?他們都不告訴我你為什麼會受傷。”
“我也不能告訴你,總之你不要有心理負擔,這種傷對超級英雄而言,只不過是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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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還是為了我嗎?”宜柔敏銳的從我話摘出了另一層意思。
我忙搖頭否認:“跟你沒關係。壞人是來找我的。”
這是半句實話,我受贍確不是為了宜柔。
“......”不知道為什麼,宜柔並沒有再接茬,而是乖乖的坐在車,透過車窗在看外面的人流。
我覺得氣氛有些尷尬,忙從身掏出一張信封遞給她:“這時我一個朋友給你準備的,你一定要隨身帶著。”
“我能開啟嗎?”宜柔問道。
“最好還是不要開啟,你帶在身好。”
信封裡是一張黃紙平安符,寫下道符的人是阿雪。昨我睡覺之前,請阿雪幫我寫了這樣一張護身符,算是給宜柔加一重保險。
有阿雪的道符護持,真要是發生了什麼我來不及救她的危險,她也能逢凶化吉,以此全做未雨綢繆。
“好,那我聽你的不拆開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