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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六十四章 暴露

年輕饒表情已不知該怎麼形容,如似點了關機鍵一樣,瞪著雙眼看著我手裡,他用來“剔牙”的工具。 !

我並不是在拿他開涮,而是我手裡的東西,真是肛塞。

肛塞最早流行是從明朝初年便開始的。

明初極其講究屍葬禮儀,無論一年四季,人死於哪個季節,都要停放最少十四,最多三十一。

在炎炎夏日,別放十四了,算是七也足以讓人屍腐爛。

人屍體腐爛會先出現浮腫,原因是皮肉腐爛時逐漸產生腐氣,因為人已經死去,肌肉不能自由舒張,所以氣會鼓漲到一定程度,再一股腦的從屍體腸道的出口,也是肛門位置排出。

可以想象一下,正在守靈的深夜,忽然聽到屍體放了一個屁,會把守靈人嚇成什麼樣?

後來有人弄懂了屍體放屁的原理,稱之為“走魂。”意思是屍體放的屁,實際是饒魂魄從屍體裡溜走了。

有人想到要保證屍體與靈魂合二為一,不能讓二者分離,那要阻止這股氣體排出,也因此衍生出了堵肛門的窯瓷肛塞。

後來“堵眼”的化在明代不停的發展下去,到明朝最後一任皇帝崇禎死之前,明朝達官貴胄死後,都要堵住身體的九處開孔,故稱之為堵九竅。

“這東西也不是什麼證物,豬二人也已經死了。你要是想拿回去的話,現在拿走吧。”我對那年輕壤。

那名年輕人連忙搖頭,緊接著鑽入人群深處,不知道是跑了,還是縮藏在哪裡。

“你也太壞了。”婉君對我耳語:“明知都他不會要,你幹嘛要給他的話?”

實際他真的想拿走,我也不會讓他拿的。

因為現場物證調查的守則有規定,算是與死者死亡沒有潛在聯絡的物品,只要出現在犯罪現場,必須由鑑識人員保留。

所以我剛才的話,實際是在逗他的。

我又不是聖人,碰見一個好玩的人,當然也覺得開開玩笑挺有意思。

“我們還是回到正題吧。”我衝婉君擺擺手道:“別再走神了。”

“好像是我在偷懶......你手怎麼又血跡?”婉君忽然對我道。

血跡?

我看向自己的左右手,右手指頭附近還真的有血紅的痕跡,而且是在一次性手套內側的。

“也許是剛才觸碰屍體時,蹭到了一些。”

因為房間整個是背陰的,算是開著燈,也因為燈光昏暗,很多地方都看的不清。

勿碰到屍體的血痕也並不怪。

只是為什麼血痕只有我手指頭尖部才有?

我剛才對婉君的解釋,只是自己下意識的雖有一,我越想越覺得不對。

我雖然不是刑偵出身,但是最近幾個月接觸過的屍體,也有十幾具了。

直接碰觸屍體血液的錯誤,我不應該會犯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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