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我爸的第一封信後,我開始沿著他的步伐軌跡走,從初中到高中一直跳級,十六歲進入大學。
儘管我媽一度非常反對我這麼做,認為我缺少童年應有的快樂,但我仍舊一意孤行。
拿到本科畢業證那天,一位叫周嬋的女律師找到我,說有我爸的遺囑要交辦。
那是七月末,上城的太陽異常火辣,但我感受不到一絲熱度。
因為這份遺囑,我成為了銘望集團最年輕、手握股份最多的董事,並就任執行總裁一職,因擔心受輿論影響,集團沒有對外做公佈。
顯然,高層不認為我有能力勝任這一職位。
然而這是我父親的安排,哪怕他已故多年,也無人敢置喙。
他給我備了一名副手,名叫歐陽,二十五歲,名校畢業,曾供職於世界知名金融公司,據說是委託崇達集團總裁納蘭宸親自栽培的。
我爸的悲劇告訴我,身邊的每一個人都不值得絕對信任,防人之心永遠是安身立命之本。
十八歲生日將至,我拒絕了鍾叔叔替我辦成人禮的好意,決定送自己一份生日禮物,征服馬納斯魯峰。
我沒敢告訴我媽,她要是知道了鐵定打折我的腿,畢竟是死亡率排名第四的八千米高峰,我爸當年失戀就差點死在那裡,這事兒我是從我爸的日記裡偷看到的。
後來,那本日記被我媽鎖進了保險櫃,鑰匙是她的私人物品,我也不好再去偷看。
九月是攀登的視窗期,我去了尼泊爾。
我十二歲愛上登山,每年都要登兩座,因為我爸說過,人有一種情結,要迎接山的挑戰,要走出去和它們相見,探險旅程給予我們的是純粹的快樂,而快樂才是生命的終極。
這次攀登不算順利,中間我發了次高燒,模糊之間看到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女孩,她給了我一顆退燒藥,可惜我當時燒得太迷糊,沒有問她是誰,再醒來已是兩天後,問了好多人都說不知道她。
可我確信不是幻覺。
帶著遺憾從尼泊爾回來,剛好收到姜叔叔寄過來的禮物,還有我爸的信。
這是他寫給我的最後一封信,我幾乎捨不得開啟。
親愛的兒子:
首先,祝你十八歲生日快樂!
今天之後,你就是一個真真正正的男人,要用你的肩膀扛起責任,不管是對學業、事業抑或愛情。
你是成年人了,那我們先來說說愛情這件事。
我希望你不要學我,對待兩性關係過於放縱。其實感情的事,越簡單越美好。
也不怕你笑話,在遇見你媽之前,我一次正經戀愛都沒談過,因為我覺得談戀愛浪費時間,我只想賺錢,只想獲得成功,卻沒想過要與一個什麼樣的人分享成功,直到遇見你媽,我才明白她就是我向上的原動力。
從某種意義上講,你媽是我的初戀,可恨就可恨在,這初戀來得實在有點晚。
我開始接近她的時候目的並不單純,那時你媽是已婚身份,我以第三者身份出現,並不光彩,所以你也別在心裡對你鍾叔叔有意見,這件事一開始就是你爸做得不地道。
至於那些大人之間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也沒什麼好說的,跟你沒關係,還是說說我愛上你媽之後的事。
在我看來,你媽其實是個很簡單的人,沒什麼心機,也沒那麼多彎彎繞繞的腸子,她跟你一樣從小沒爸,但有疼愛她的爺爺奶奶,所以她的成長也算一帆風順,就和所有溫室裡的花朵一樣。
好的成長環境使她性格溫和,待人和氣,除了愛美這一點,在任何事上都比較隨性,不過在對待感情上又過於偏執,喜歡上一個人就非他不可,哪怕這人曾深深傷害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