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秦笙瞭然點頭,看了眼外面的天氣,竟然不知不覺下雪了,身為江城人,她在蓉城已經度過了快五個年頭,算是第二家鄉了,可她心裡還是想回江城,只因那裡是他的根。
“媽,推我出去走走吧。”
韓原出去買午飯了,還沒有回來。
“外面冷,就在走廊走走吧。”
放下削了一半的蘋果,胡一蘭找來輪椅,推著秦笙在走廊裡透透氣。
走廊裡的人不多,一名身穿著豔麗的大紅色鬥篷長衣的女人朝這邊而來,秦笙目光被吸引,那女人外貌十分驚豔,二十歲出頭的樣子,就連她身為女人也十分喜歡。
輪椅停在走廊中間,秦笙一直盯著紅衣女人,黑色的緊身褲包裹著細長圓潤的腿,傾城傾國的臉張揚,嘴角浮著的笑,攝人心魄。
這笑很熟悉,好似在哪見過。
女人從她身邊走過,身上淡淡的香味飄進秦笙的鼻子裡,腦海裡立即浮現當初在遊輪上見到的那個紅衣女殺手。
那個似紅玫瑰一樣絕色的女子。
在易南山賭牌的時候,她曾靠近過那個女人,身上也是這種香味。
可是,那人是一頭短發,此人是一頭長發,雖然那人也美麗,跟從她身邊走過的女人還是差那麼一點。
除了氣質與穿衣風格上來說,這是兩個不同的人。
秦笙側頭多看了紅衣女人一眼,眉頭微微皺起,對胡一蘭說:“媽,我們回去吧。”
而走出幾步的紅綾,頓住腳步,回頭朝秦笙那邊看了一眼。
她一直知道秦笙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打量,若是男人用這種目光看她,她還覺得正常,但被一個漂亮的女人打量這麼久,就有點不正常了。
有著過目不忘本領的紅綾,當然認出了坐在輪椅上的秦笙就是曾在遊輪上,出現在易南山身邊,後來又被送給美國男人的女人。
說來她能槍殺了邁克爾,還有秦笙一半的功勞。
秦笙的美色,讓邁克爾的警惕降低了一半。
剛才一直盯著她看,難道她被認出來了?
紅綾摸了摸臉蛋,她有絕對的自信,之前那張麵皮做得如此真假難辨,是不可能被認出。
看了一會兒,紅綾摸出墨鏡帶上,風姿絕色朝外走。
醫院門口停著一輛跑車,沈天已經等了半個小時,稚嫩的臉蛋上浮著不耐煩:“怎麼這麼久。”
“有點紳士風度行不行,女人有權利讓男生等,懂?”沈天臉蛋白白嫩嫩的,紅綾走過去,彎腰忍不住捏了捏沈天的臉蛋,嫉妒道:“小屁孩就是好,這臉嫩的姐姐我都嫉妒了。”
沈天臉上浮現一抹暈紅,板著臉聲音稚嫩道:“男女授受不親。”
“毛都沒長齊的小屁孩。”紅綾笑笑,單手在車門一撐,一個借力,一個漂亮的姿勢坐在了主駕駛上,手搭在方向盤上,偏頭看著沈天問:“這次既然都出來了,要不要去找找你的家人?你當真一點都記不起自己爹媽是誰,家住哪裡?我看你挺聰明的,陸老大說測試裡,你的智商高達兩百,不會只記得自己的名字啊。”
沈天臉上閃過一抹異樣,稍縱即逝,隨後搖搖頭:“不記得了,紅綾姐,你覺得一個毛都沒長齊的小屁孩,智商高就能記得住自己爸媽是誰,家住哪裡?”
紅綾沒看出什麼,拍了拍沈天的腦袋,訕訕一笑:“紅綾姐隨口一說,不記得了就不記得了,以後紅綾姐就是你家人。”
她聽陸老大說過,沈天在進入組織之前,被人販子拐賣過,是從人販子手裡逃出來的。
那麼小的年紀就被人販子拐過,膽小的孩子嚇的連自己是誰估計都不知道了,沈天還能記住自己的名字,已經算不錯了。
“謝謝紅綾姐。”沈天暗中攥了攥小拳頭,他不想撒謊,可他必須說謊,被拐賣的那半年裡,他已經不再信任何人,他不信組織裡會真心為他找家人。
他記得自己叫韓天,可他只能改名叫沈天。
他相信自己終會有一天能靠自己找到爸爸媽媽。
“島上的每一個人,要麼是孤兒,要麼就是父母同意才被送上島,上次是朱教練老毛病又犯了,私自抓了一批孩子回來,現在那批孩子裡不願留下的都被送了回去,如果你能想起家人,不想留下,陸老大說了,也會送你回去。”紅綾嚴肅說:“之前你是從蓉城被帶回島上,這才讓我帶你來走一遭,若是你真的不記得了,那我們現在就回去,這次回去後,不到十五歲之前,你恐怕不可能再出島了,你要想好。”
紅綾從沒把沈天當一個小孩子對待。
島上的任何一個小朋友,你千萬都別把他們當孩子,否則那就是愚蠢。
島上三歲的孩子都能會開槍,誰敢把他們當孩子?
沈天烏溜溜的眼珠子盯著紅綾看了許久,稚嫩的小臉帶著一股堅毅:“想好了,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