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秦許站在商店門口不肯進去,就算王第再怎麼放飛自我,也不至於要穿裙子。所以秦許知道,這是要給她買。
“我不想買裙子!”秦許明明白白地宣告。
“給個理由我!”王第寸步不讓,和她對峙。
“現在天氣這麼冷,穿裙子會感冒!”
這家的店員見一對璧人,站在門口爭執就是不進來,早就在一邊圍觀。聽到秦許這句,立刻不答應,“小美女,我們店裡秋季款的裙子都是呢子面料的,裡面搭配長襪,不會冷呢!”
“又是裙子又是襪子,好麻煩!我不要!”秦許斷然拒絕。
王第恨得牙酸,穿個裙子你都嫌麻煩,你到底是不是女人啊!
裙子計劃也告吹。秦許領著垂頭喪氣的王第來到床品店。
“幹嘛買這個?”想到秦許可能是想買套換洗的,王第忙道:“家裡還有一套的,換洗足夠用。”
秦許眨了眨眼睛,“是什麼顏色的?”
“淺粉色,櫻花圖案。”王第美滋滋地說。
秦許默默地轉過頭去,問店員,“有沒有綠色或者灰色的?”
王第這才意識到,好像秦許的審美跟他有一些差異。看著秦許在灰色的四件套裡,仔細挑選著花色,他終於忍不住問道:“你不喜歡粉色嗎?”
秦許抬起頭來看著王第,想了想,又對他勾勾手指示意他低下頭來。王第把耳朵湊在秦許的嘴邊,聽到她悄悄地說:“哥哥如果喜歡粉紅色,就把我樓上的那套拿下去用吧……”
我的發?!王第身體一僵,聽見秦許繼續說道:“反正那個房子也沒有人會去看的,就算有人去看,你就說我住在一樓好啦!”
果然是我妹妹!替我考慮得可真嚴謹!可是臥槽!是哪個天殺的,說老子喜歡粉紅色的?
“這個,你是聽誰說的?”該不會是陳留吧?或者又是那群自稱帝王蟹的嘴碎的瘋婆子?
“沒有誰說,我自己發現的啦!”秦許一副我聰明吧,快表揚我的表情。
“所以你是怎麼自己發現的呢,我親愛的妹妹?”王第笑眯眯地,秦許因為和他身高差距太大,沒有發現他眼中閃動的寒光。
“我不在的時候,你是不是經常跑到我床上去睡覺?我在枕頭上看到你的頭發了……”
一道天雷炸得王第目瞪口呆!我單知道洗頭的時候人會掉頭發,我不知道睡覺的時候也會掉,我真傻,真的……<101nove.ospay柯南分析著:“你為什麼不睡自己的房間,而是跑去我床上?不是喜歡粉紅色是什麼”
“啊,對,我喜歡粉紅色……”王第麻木地重複道。
秦許見王第終於肯面對自己的真實內心,感到很寬慰,“我說哥哥,這個沒什麼的啦,喜歡粉紅色也不一定就是女孩子的專利啊。你看,我就特別討厭粉紅色……”
呵呵!
最後,王第被一根頭發打敗,放棄所有的採購計劃,和秦許帶著唯一的戰利品,一套灰色的四件套,共進晚餐。
這是一家著名的法國餐廳,按照嚴格的上菜次序上菜。可是秦許發現每一道菜的送菜員都不一樣。不到半個小時,已經換了五個送菜員了。每一個都是優雅而含情脈脈,當然服務的重點都是坐在秦許對面的王第。
秦許能怎麼辦?她也很無奈。王第這樣受歡迎,即使是第一次見他的人,也會被他深深吸引。
“哥哥以前有過女朋友嗎?”秦許忽然發問。
王第現在還沒有女朋友,這個她是知道的。根據宿舍的妹妹粉絲團的情報,好像上大學期間,也一直沒有。
“嗯,有過一個。”不知道為什麼,王第聽到這個問題的時候直覺是一道送命題。可是還是老老實實地回答了。
“哦,原來有過啊。”雖然明明知道王第是從小帥到大的,這樣耀眼的存在不可能沒有人注意到。可是秦許必須承認她還是有一點傷心。特別是知道被他喜歡,是那樣一件幸福的事情之後。
秦許的小失落,王第是看得見的。一方面他很高興秦許有這樣的反應,另一方面,他又覺得對秦許有些抱歉。如果那個時候先遇到秦許就好了。
他想對秦許坦白,其實初中的那次戀愛很短暫,他那個時候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愛,可是這麼說,又覺得對那位前女友很過分,畢竟那個時候是他先提出分手的啊。
秦許看了看一邊沉默不語、明顯陷入回憶的王第,心中忽然堵得厲害。她這時候還不明白這種感覺叫做嫉妒,是陷在愛裡的人專屬的心情。
她只是順應著自己的心意,故意大聲說道:“我也喜歡過一個人!啊,不,我想我應該是很愛很愛那個人吧。”
作者有話要說:
昨天去東湖玩了一天,忘記跟小天使們說中秋快樂了!今天補上,十五的月亮十六圓,希望你們也能把幸福的節日氣氛延續到今天晚上,
昨天第一次蹭玄學,笑死了。寫文寫到兩點鐘,才想起這件事。然後寫到了淩晨四點多。
昨天只發了一章,總感覺很虧親似的,所以今天是三更。晚上10點左右再發一章。這幾章我覺得很好看,哈哈。想一股腦兒地發出來給你們。